(略) 白云区3 (略) 更新改造项 (略) 白云区金园路69号,用地面积19700m2,调查地块西侧中航标小区,南侧为中航标小区,东侧为金园路,北侧为龙图阁。建设内容为住宅楼及产业附属用房。
该地块在2009年3月以前一直为荒地,2010年至今作为露天停车场使用。地块周边1km范围主要为居民区、公园、公交枢纽站、学校、办公楼等,无规模化养殖企业。通过人员访谈和对调查地块内部及周边相邻地块现场踏勘,地块内部未发现地块内土壤存在明显颜色异常、油渍、异味等污染痕迹、地块内没有固体废物、垃圾及填埋、无废气排放、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影响的人为活动发生等情况,地块未来建设过程中无外来土使用的情况;地块周边1km范围居民区产生的三废均得到有效处置调查地块及周边也未发生过环境事故。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以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因此本次调查结束,无需启动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以按照规划用途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