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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 (略) GE 项目钛合金管加工中心新增热处理炉箱式变
电站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KCB-24H33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略)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船舶 (略) GE 项目钛合金管加工中心新增热处理炉箱式变电站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国有,招标人为中国船舶集团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GE 项目钛合金管加工中心新增热处理炉箱式变电站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GE 项目钛合金管加工中心新增热处理炉箱式变电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GE 项目钛合金管加工中心新增热处理炉箱式变电站)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备履行合同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是拟投标设备制造商或系统集成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2023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或会计事务所审计
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开户银行
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箱式
变电站销售或制造业绩,须提供至少 1 份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体现合同签订时间、
设备名称、双方盖章页)。
(4)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中国执行
(略) ”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并盖章。
2)投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在“中国裁判
(略) ”查询结果并盖章。
(5)其他要求: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15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7 月 10 日 09 时至 2024 年 07 月 15 日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欲参加的项目名称、本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汇款
凭证发送至 *@*63.com 进行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略) 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31 号神舟大厦 9 层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略) 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31 号神舟大厦 9 层会议室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GE 项目钛合金管加工中心新增热处理炉箱式变电站(招标编号:GKCB-24H334),
招标人为中国船舶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
为 100%。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辽 (略)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90 天内。
2.3 交货地点:渤船集团
2.4 招标范围:
序号 设备项名称 型号 数量 单位 备注
1 户内箱式变电站 1600kVA-10/0.4kV 1 台
关于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备履行合同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是拟投标设备制造商或系统集成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2023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或会计事务所审计
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开户银行
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箱式
变电站销售或制造业绩,须提供至少 1 份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体现合同签订时间、
设备名称、双方盖章页)。
(4)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中国执行
(略) ”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并盖章。
2)投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在“中国裁判
(略) ”查询结果并盖章。
(5)其他要求: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7 月 10 日 09 时至 2024 年 07 月 15 日 16 时(北京时
间,下同),将欲参加的项目名称、本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汇款凭证发送至
*@*63.com 进行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中国 (略) 北京长安支行
开户单位:北京国科 (略) 账号:*2978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简称及投标人名称”。
4.3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7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
(略) 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31 号神舟大厦 9 层会议室。
5.2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
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http://**)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船舶 (略)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船舶 (略)
地 址:辽 (略) 龙 (略) 132 号
联 系 人:连江
电 话:042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 (略)
地 址: (略) 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31 号神舟大厦 9 层
联 系 人: 姚子良
电 话: 010-*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