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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猫族自治县发展和敏革局文件
城发改审字(2024)30号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城步苗族自治县高速出口至行政中心基础
设施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城步苗族自治县高速出口至行政中心基
础设施提质改造项目立项批复的报告》《城步苗族自治县高速出口
至行政中心基础设施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常务会
议决议书》《城步苗族自治县财政局资金来源审核意见》及相关资
料收悉。该项目在湖南省 (略) 申报项目代码为,
2404-*-04-01-*。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府常务会议决议书》
文件精神,同意实施城步苗族自治县高速出口至行政中心基础设施
提质改造项目,并原则上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扩改翻工程:南山大道
高速口至行政中心沿线、南山大道高速口至行政中心沿线、土溪
大桥两边房屋进行扩改翻工程,共改造面积*.48平方米;2
路灯维护工程:儒林大道高速口至行政 (略) 灯167盏,灯
带维护*.24米;3、配套环境整治工程:高速口至行政中心
道路两边绿化修整,石板桥至白云洞1.86公里改造弱电捆绑等。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796.*元,
其中工程费用1616.*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元,预备
费用163.*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四、招投标管理:该项目施工严格按照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
如项目设计、监理、勘探单项合同估算费用超过*元,请按
照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实施单位。
五、项目建设方案、社会评价、投资估算、效益分析等,要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
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
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局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六、本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含报建审批阶段),请切实
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
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30日内向我局做出书面说明,并
提出整改措施。
七、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不得搞
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
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八、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
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
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
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
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九、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批复
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30
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在审批文件有
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
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
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城步苗
发和改革局
债餐转朔
日
0d*
★
章用寺,申贞记
抄送: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自然资源局, (略) 生态
环境局城步分局,县统计局,儒林镇人民政府。
城步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24年4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