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5-*(环境影响评价室)传真电话:0955-*
通讯地址: (略) 中宁县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夏万洁塑料农残回收利用项目 | 宁夏中宁工业园区 | 宁夏 (略) | 众旺达(宁夏) (略) | 本项目位于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夏回族 (略) 中宁县109国道南侧8公里的废弃矿坑处,项目场址东侧、西侧、南侧、北侧均为空地。项目中心厂址坐标:E 105°41′40.76,N 37°24′59.616"。主要建设内容:租赁中宁县利新 (略) 一座厂房和一间办公楼,总占地面积1400㎡,通过对厂房进行改造划分为生产车间、原料仓库、产品仓库和辅助用房。收集周边村庄农膜、滴灌带作为生产原料,生产车间内建设2条造粒生产线,实现年产再生塑料颗粒5000吨,配套建设电气、给排水、消防、安全、环保、道路及绿化等公用辅助工程。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11.67%。环保投资主要用于项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处置以及生态恢复等。 |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及固废均可妥善处理。 (1)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经过2个集气罩+1套催化燃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处理后排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分拣、装卸、堆场产生粉尘经过11个喷淋装置作业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排放限值。 (2)废水治理措施:项目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生活废水主要经过1座5m3化粪池沉淀后排入污 (略) ,最终由中宁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废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A 级标准(中宁县第三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生产废水排入15m3三级沉淀池沉淀后、10m3冷却循环水池循环利用不外排。 (3)噪声治理措施: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为机械安装,施工量小,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须采取合理选择施工机械、施工方法,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应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减退使噪声增大。运输车辆减速慢行,减少鸣笛,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分拣废物、沉淀池污泥、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及分拣废物经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沉淀污泥经过定期清掏经自然干化后委托运至附近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废活性炭使用密闭塑料箱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和土壤防范措施 本项目车间地面全部进行水泥硬化处理,对生产车间地面全部采取一般防渗措施, (略) 面全部做混凝土硬化,沉淀池、循环水池、化粪池做一般防渗,防渗层为1m厚的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危废贮存点防渗层采用环氧防腐地坪漆进行防渗处理,至少2mm厚(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