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W12-1301单元11-01地块位于宝山区大场 (略) 2088弄6号附近。地块地块东至11-02地块,南 (略) , (略) , (略) (规划),面积为*m2。历史上曾有上海毅达 (略) (C3499 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造)、上海永 (略) (F5139 其他家庭用品批发), (略) 分公司(C3311 金属结构制造)、上海海益木塑制品厂(C2019 其他木材加工)、 (略) (G5910 装卸搬运)等企业,目前地块内建筑基本被拆除,现为空地。该地块不属于《 (略) 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通知》(沪环保防〔2017〕311号)中规定的“12+3”行业疑似污染地块。根据《 (略) 宝山区 W12-1301单元(祁连敏感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11-01地块拟作为三类住宅组团用地、商务办公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混合用地,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中的城镇住宅用地(0701)和商业用地(代码:0901)。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利用。
根据污染源识别结果,采用专业判断法和系统布点法,在地块内布设24个土壤监测点,每个监测点采集4层土壤样品,采集105个土壤样品(含9个平行样),布设13个地下水监测点,采集14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平行样)。
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中pH范围为8.0~8.5;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pH范围为6.8~8.8;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的Ⅳ类标准限值和《 (略) 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附件5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宝山区W12-1301单元11-01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均满足相关标准限值,无须开展详细调查工作,可作为第一类建设用地开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