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略) 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略) 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我局拟于2022年8月25日至9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建设单位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情况的行政检查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事项
对建设单位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情况的行政检查
二、检查内容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略) (略) )第二十二条。
三、检查对象
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 (略) ,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 (略) ,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四、抽取比例(数量)和方式
拟于2022年8月27日 (略) ,抽取抽查对象单位和检查人员:
1.抽查对象按名库录的5%的 (略) 抽取。
2.检查人员从本县气象行政执法人员分类名录 (略) 抽取2人。
五、抽查时间
2022年8月25日—2022年9月30日
(略)
2022年8月24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