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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 (略) 平安“天眼”项目- (略)
项目编号: ***
针对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的“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的“14.1.2 商务文件”的第“(5)、(6)、(7)”条予以澄清说明:
一、原文:“(5)投标人资格文件,包括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企业法人年检情况记录和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投标人资格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必须提交,否则投标无效)”
澄清说明:
1. 投标人提供的是新 (略)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可以不同时提供年检情况记录、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 投标人提供的是旧版 (略)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原要求不变。
二、原文:“(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供正、反面复印件,如非中国国籍应提供护照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与营业执照中的法定代表人相符)(必须提交,否则投标无效)”
澄清说明:
1. 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需提供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 投标人是 (略) 市本地通信运营商需提供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原文:“(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由国家质量监督 (略) 颁发的经年检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必须提交,否则投标无效)”
澄清说明:
1. 投标人是 (略) 市本地通信运营商需提供企业负责人的证明文件。同时,提供上级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明确授权投标人可以代表上级单位参与本项投标,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加盖授权单位与被授权单位的公章以及授权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人名章。(必须提交,否则投标无效)
2. 投标人提供的是新 (略)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可以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 投标人提供的是旧版 (略)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原要求不变。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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