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XTC *** ) (略) 有限公司受 (略) 省交通 (略) 委托,就 (略) 省交通运输厅审计中介机构库入围项目(招标编号:JXTC *** ) (略) 。因项目实际需要,现对 (略) 如下澄清:
1、原招标公告的项目名称: (略) 省交通运输厅审计中介机构库入围项目。
2、澄清事项:
2.1招标文件中第44页“8-3-2 近年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注2、”中“该业绩应为近5年( * 至 * 日)”和“近6年( * 至今)完成的项目”统一修改为:“近3年( * 日至 * 日)”;
2. (略) 文件中的“营运资金”需要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提供企业上年度或最近两年经审计财务报表,达不到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2.3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办法”、“1、商务评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①”和“②”中“凭投标文件中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计分(该合同中需体现负责人姓名,如未体现负责人姓名,则需该合同受托人出具书面盖章材料证明负责人的姓名),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不计分。”修改为:“凭投标文件中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计分(该合同中需体现负责人姓名,如未体现负责人姓名,除须提供合同外,还需提供该合同委托人出具书面盖章材料或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审计报告等)证明负责人的姓名),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不计分。”;“基本项”中“凭投标文件中证书、合同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计分,不满足视为无效投标。”修改为:“凭投标文件中证书、合同证明材料(该合同中需体现负责人姓名,如未体现负责人姓名,除须提供合同外,还需提供该合同委托人出具书面盖章材料或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审计报告等)证明负责人的姓名)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计分,不满足视为无效投标。”。
2.4招标文件第42页的“8-2 近年财务状况表”中“2012年”、“2013年”、“2014年”文字内容予以删除;
2.5标文件第42页的“8-2 近年财务状况表”“注:1、本表后附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修改为:“注:1、本表后附企业上年度或最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名称: (略) 省交通 (略)
招标人联系人:罗女士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略) 省 (略) (略) 西二路4号
邮 编: ***
联 系 人:姚伟
电 话: *** 、 ***
传 真: ***
电子函件: * 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