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修订)、《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 (略) (略) 于2024年06月01日在本单位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殡仪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东乌珠穆沁旗民政局、内蒙古 (略) 、内蒙古鸿 (略) 、河北省 (略) 等单位及特邀专家等代表共5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的汇报和施工部门对有关情况的补充说明,经质询、讨论和研究,形成验收鉴定书。
建设单位:东乌珠穆沁旗民政局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内蒙古 (略)
监测单位:内蒙古鸿 (略)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