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郑州远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加工1500套(加油机、电气柜)机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8月02日-2024年08月08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郑州 (略) | 郑州远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加工1500套(加油机、电气柜)机壳建设项目 | (略) 先进制造业开 (略) (略) 交叉口西北侧 | 河南博 (略) | 建设内容为租用厂房1161.31m2,年加工1500套(加油机、电气柜)机壳项目,工艺技术为外购钣金件—水洗—脱脂—水洗—陶化—水洗—烘干—喷塑—固化—成品,主要设备:喷塑流水线、烘干设备、环保设备等。 | 1、废气:喷塑粉尘:设备配套旋风+袋式除尘器(TA001)+1根15m高排气筒(DA001);固化废气:固化烘道进出口设集气罩,固化炉进口设集气罩,固化废气经收集后引至1套UV光解催化氧化处理器+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1根15m高排气筒(DA001);天然气燃烧废气:与固化有机废气共同引至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项目废气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 二级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 120mg/m3,排气筒高度15m时,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3.5kg/h)的要求及《 (略) 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中所有排气筒颗粒物小于10mg/m3的要求。非*烷总烃排放满足河南省《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中金属制品业非*烷总烃≤50mg/m3,《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工业涂装行业A级绩效分级非*烷总烃排放限值要求(非*烷总烃≤30mg/m3)。天然气燃烧废气能够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中污染物浓度排放要求(颗粒物≤30mg/m3,SO2≤200mg/m3,NOX≤300mg/m3),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表面处理及热处理行业绩效分级A级企业指标中热处理炉烟气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SO2≤35mg/m3,NOX≤50mg/m3)。 2、废水:项目生活污 (略) (略) 化粪池暂存后,经市 (略) (略) 第一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设置1套处理能力为5m3/d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两级隔油池+pH调节池+气浮池+混凝反应池+斜板沉淀池+砂滤池”)处理后,经市 (略) (略) 第一污水处理厂,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同 (略) 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项目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固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塑粉回用于喷塑工序,废催化剂经收集暂存后外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液及槽渣、气浮渣、污泥,危废间暂存后定期交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危险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审批办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