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年9月2日)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2年9月5日- 2022年9月9日。 联系电话(传真):0562-* 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木鱼山大道666号,铜官区人民政府旁智慧铜官运营管理中心三层 联 系 人:铜官区生态环境分局环评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 |||||||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 |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500台电容器自动化生产设备项目 | 铜陵狮子山高新 (略) 2488号 | 安徽 (略) | 安徽鑫 (略) | 拟建项目位于铜陵狮子山高新 (略) 2488号,总投资约*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1.*元。主要建设内容:租赁薄膜电容产业园(原中熹厂房)1#厂房,建筑面积约2304平方米,购置安装切割机、车床、铣床、加工中心、注塑机等相关生产设备,建成年产电容器自动化生产设备500台的生产能力。 | 1.在现有厂房内建设,禁止夜间二十二点至次日凌晨六点期间从事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安装调试作业。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实行雨污分流制。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放部分直接 (略) );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外排废水(依托租赁厂区现有总排口)均必须满足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纳管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严格落实并加强废气收集处理措施。注塑等工序产生的废气必须经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等必须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切割粉尘等经设备自带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机械零部件等表面热处理外协。执行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苯*烯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对应排气筒高度排放速率限值;苯*烯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标准;焊接烟尘、切割粉尘等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 4.优化生产车间内部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有效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5.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清运,无害化处理;一般固废分类、集中收集,定期外售资源化再利用;废矿物油(含桶)、废乳化液(含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建立健全外销外售及危废处置台账。同时,必须规范化设置一般固废及危废暂存场所,设立标识牌。 6.细化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铜官区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有效防范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7.新增总量控制指标:VOCs排放量≤0.134吨/年。 | 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