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潮南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要求审批〈汕头市潮南区中港河堤防(大宅村段)水毁、红场水库输水斜管及管道零号渡槽第3孔与管道连接处崩塌等项目全区水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五届第50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汕头市潮南区中港河堤防(大宅村段)水毁、红场水库输水斜管及管道零号渡槽第3孔与管道连接处崩塌等项目全区水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峡山街道、红场镇、两英镇、仙城镇、陈店镇、雷岭镇、陇田镇、胪岗镇、井都镇。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实施潮南区中港河(大宅村段)水毁修复项目等18个子项目,主要重建崩塌水毁的挡土墙、修复崩塌堵塞的渠道、维修排站机电设备等。包括堤防灌浆长度367米,堤坝管涌漏水点堤身换填粘土长度20米,修复护岸长度1072米,修复排水沟长度650米, (略) 长度600米,修复渠道长度1560米,新建箱涵2座,新建排水涵1座,更换机组3台,更换拦污栅1扇。计划工期:4个月。
四、项目总投资:工程估算总投资为1673.*元,其中:建安费1353.*元;独立费用276.*元,预备费43.*元。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区财政统筹。
五、工程招标核准: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建安工程采用招标,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勘察、设计和监理可不采用招标。
六、项目单位要进一步优化设计,严格控制投资规模。 (略) 、区 (略) 的有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七、鼓励试点实施以工代赈工作,项目单位要在设计、招标投标过程中明确以工代赈用工及劳务报酬发放要求,在工程服务合同中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约定相关责任义务。
八、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切实落实各项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做好应急处理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或个体极端性事件。同时,应防止拖欠工程款。
九、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按国家、省、市和区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耕地、环保、节能管理工作,落实项目用地、规划、环境保护措施、节能评估等各项措施。要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加强对项目实施的规范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运营安全,发挥预期效益。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由区水务局审批,报我局备案。
十、其他:
1、根据区水务部门的意见,为及时做好水利设施水毁修复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潮南区红场水库输水管道零号渡槽崩塌抢修工程和龟头海支流井都镇新明堤坝管涌应急抢险工程已先行获得批复,2个子项目有关事项分别按区发展改革局编号:*和汕潮南井府经发投〔2024〕6号文件执行。
2、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2309-*-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