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设计负责人任职资格与类似业绩的评分标准由“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得2分,参与过单个工程合同金额不小于1亿元的设计业绩得2分,满分4分。”变更为“参与过单个工程合同金额不小于1亿元的设计业绩得4分,满分4分。”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企业综合实力的评分标准中“3、每增加一个施工总承包类似业绩加1.5分,此项最多得4.5分。施工企业类似施工总承包业绩是指: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或规模不小于*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若联合体投标,则由施工单位提供。)4、每增加一个类似设计业绩加1分,此项最多得3分。设计企业类似设计业绩是指: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或规模不小于*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若联合体投标,则由设计单位提供。)”
变更为:“3、每具有一个施工总承包类似业绩加1.5分,此项最多得4.5分。施工企业类似施工总承包业绩是指: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或规模不小于*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若联合体投标,则由施工单位提供。)4、每具有一个类似设计业绩加1分,此项最多得3分。设计企业类似设计业绩是指: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或规模不小于*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若联合体投标,则由设计单位提供。)”
2.2.2(4)第1、2点评分标准不变。
三、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2024年12月20日10时30分”变更为“2024年12月23日10时30分”。
四、本项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由“计划总工期:计划总工期:3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350个日历天)日历天;计划开工工作日期:具体开始工作日期以本项目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载明日期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月31日;节点工期: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及备案在2025年1月26日前完成,2025年2月10日前取得施工许可证,2025年2月15日前开始现场施工,2025年5月30前完成正负0以下主体结构工程施工,2025年8月30日前完成主体封顶,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变更为“计划总工期:计划总工期:37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5个日历天、施工工期350个日历天)日历天;计划开工工作日期:具体开始工作日期以本项目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载明日期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月31日;节点工期: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及备案在2025年1月26日前完成,2025年2月10日前取得施工许可证,2025年2月15日前开始现场施工,2025年5月30前完成正负0以下主体结构工程施工,2025年8月30日前完成主体封顶,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招标文件中各章节有关工期的内容以变更后的工期为准。
五、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 中铁产业园(成都) (略)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