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新建年产1500吨蚀刻液项目
建设地点:智造新城 (略) (略) 8号
建设单位:浙 (略)
建设项目概况:浙 (略) 拟投资#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元,在智造新城 (略) (略) 8号 (略) 内,建设配方型蚀刻液生产装置,依托 (略) 内的辅助设施,形成年产1500吨配方型蚀刻液生产能力。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一、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到废气达标排放。 二、按照环评要求落实隔声降噪措施,做到噪声达标排放。 三、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到废水达标排放。 四、按照环评要求落 (略) 理措施,做到固废无害化、资源化。 五、严格遵守环保规范,今后保证遵守与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六、保证报告中的陈述真实、合法,是项目全体出资人真实意思的表现。对所提交的材料和相关表格,保证材料和填写的内容真实。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生产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水洗+一级碱洗后DA009排气筒高空排放, (略) 理量2000Nm3/h。废水:生产废 (略) (略) 理 (略) 理达标纳管,生活污 (略) 化 (略) 理达标纳管。固废:氢氟酸装置厂房一楼西北侧危废暂存库约100m2。
联系人: (略) (略) 智 (略) 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
通讯地址: (略) 世纪大道767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