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议,我局拟对《广东 (略) 可降解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潮南区峡山街道华南商贸城8栋综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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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5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广东 (略) 可降解材料生产项目 | |
建设单位 | 广东 (略) |
建设地点 | (略) 潮南区陇田镇华林 (略) 东闻沙虾洋 |
环评机构 | 福州 (略) |
项目概况 | 广东 (略) 可降解材料生产项目位于 (略) 潮南区陇田镇华林 (略) 东闻沙虾洋,法人代表谢郁辉,总投资*万元,项目用地面积为7935.1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3平方米,项目拟建设厂房、综合楼各1栋及公用附属设施、环保设施等。项目拟配套 流延机24台、粉碎机2台、贴合机1台、分切机40台、冷却塔2台,预计年生产薄膜4000吨(其中EVA薄膜2600吨,PTU薄膜14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施工期水污染源 施工场地四周设排水沟,将场地废水收集;对施工期生活污水应进行处理,工地粪便污水需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近期定期由吸粪车 (略) 潮南区陇田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对施工期间的泥浆水,泥沙废水隔油沉淀后回用, (略) 相关城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倾倒,施工废水通过排水沟流入沉淀池当中,经隔油再沉淀后部分回用作场地内洒水抑尘和建筑保养用水;对施工期间的残油、废油,一般按残油、废油所混有杂质情况,分别用不同盛油容器收集存放,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2)施工期大气污染源 ①施工场地边界应设置高度2.5米以上的围挡,并做到坚固美观。对于特殊地点无法设置围挡、围栏的,应设置警示牌。 ②施工、运输车辆驶离工地前(出入口处)应按规定设置冲洗车辆设施(洗车槽),进行除泥除尘处理,严禁将泥沙尘土带出工地;运输车辆运输砂石料、水泥、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上应覆盖篷布;对运输过 (略) 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以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扬尘;施工场地 (略) 每日应经常洒水抑尘,特别在晴天应增加洒水次数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③土方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需配合洒水防止扬尘,运送土方的车辆不应过载,不要超速行驶,要有专用防泄漏的帆布苫盖;遇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抑尘、降尘措施,尽量缩短操作时间。 ④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当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 (略) 或防尘布苫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洒水等措施。 ⑤施工期间应使用预制商品混凝土。木材石料尽量采用成品或半成品,以减少因切割所造成的扬尘污染。 ⑥及时清运废料及其他建筑垃圾,严禁抛撒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停放在工地现场不得超过72小时,且存放时应采取封闭、覆盖等有效的防尘措施。 (3)施工期噪声污染源 从声源上控制,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和施工进度,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当地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多台强噪声施工机械在同一地点同时施工,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尽量采用各种隔声降噪措施,在项目施工区四周设置施工围挡以减轻施工噪声对附近周边环境的影响等。 (4)施工期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根据不同的成分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 (1)施工期弃土应按有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倾倒填埋。 (2)对于生活垃圾、施工垃圾、维修垃圾,进入水体会造成污染,所以均要求组织回收、分类、贮藏和处理,其中可利用物料,应重点利用或提交收购,如多数纸质、木质、金属性和玻璃质的垃圾可供收购站再利用,对不能利用的,应交由环卫部门妥善进行无害化处理(焚烧、填埋等)。严格遵守《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要求, 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中,也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中处置。 (3)施工机械运作过程中产生废机油,擦拭各类机械会产生含油纱布,均属危险废物,经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4)项目施工活动开始前,施工单位 (略) 市容卫生管理部门提出建筑垃圾处置的请示报告,将建筑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消纳。 二、运营期 1.环境空气影响 项目生产过程废气主要为流延机的挤出流延过程、贴合机的贴合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粉碎机产生的粉尘,主要污染因子为VOCs(以非*烷总烃表征)和颗粒物。本项目设置一套废气处理设施,处理TPU薄膜生产车间和EVA薄膜生产车间产生的废气一并收集引至楼顶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排放高度为22m。建设单位将挤出、贴合等工序均设置于密闭的生产车间内,并且车间内保持微负压状态,并配套密闭集气系统对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净化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少量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和颗粒物,经车间内换风系统和空气扩散,厂界外浓度可小于2.0mg/m3,本项目非*烷总烃、颗粒物等无组织排放废气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9排放限值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要求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无需对生产设备进行清洗;本项目用水主要为冷却用水和员工生活污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需定期补充蒸发损耗量。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近期定期由吸粪车 (略) 潮南区陇田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 (略) (略) 完善后, (略) (略) (略) 潮南区陇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流延机、粉碎机、分切机、冷却塔和风机运行过程的机械噪声,本项目通过厂区生产区合理布局、尽量利用厂房隔声、防振减振措施等措施,昼间厂区及其周围环境噪声声级有所提高,但区域的环境噪声无明显改变,厂界噪声贡献值为29.53~57.30dB,能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和4a类标准昼间限值。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原料包装袋、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抹布、废油及生活垃圾等。产生的边角料、产生的不合格产品经粉碎后重新回用于生产中。项目原材料(塑料颗粒)包装会产生废弃外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给废品回收商。生产过程中擦拭设备产生的废抹布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每日清运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公示发布至今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