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修改范围
本次拟修改地块位于张店老城区*、*两个街坊内,属于淄博火车站南广场片区。*-01-04地块、*-01-05地块和工盛街 (略) 以东、 (略) 以北、 (略) 以南、 (略) 以西,用地面积6.75公顷。*-03-02地块位 (略) 以东、 (略) 以北、 (略) 以南、 (略) 以西,用地面积4.10公顷。
二、规划修改内容
1、地块边界划分及用地性质
(1)*-01-04地块、*-01-05地块和工盛街:依据现状用地实际边界调整*-01-04地块和*-01-05地块的用地边界,相应修改 (略) 红线至22米。
(2)*-03-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由商业商务混合用地修改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2、技术指标
*-01-04地块用地面积1.98公顷,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1401)。
*-01-05地块用地面积4.39公顷,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不大于3.2,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88米。
工盛街: (略) ,红线宽度22米。
*-03-02地块用地面积4.10公顷,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9,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80米。
3、修改前后对比
修改后,*-03-02地块可容纳人口容量增加2642人。
街坊编号 | 地块编号 | 用地代号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公顷)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人口容量(人) | 建筑面积(万㎡) | 建筑限高(m) | 备注 | |
修改前 | * | *-01-04 | G1 | 公园绿地 | 1.98 | 0.00 | 0 | 80 | - | 0.00 | 0 | 现状保留 |
*-01-05 | R2 | 二类居住用地 | 4.31 | 3.20 | 20 | 35 | 3780 | 13.79 | 88 | 现状保留 | ||
* | *-03-02 | B1B2 | 商业商务混合用地 | 4.10 | 2.90 | 40 | 20 | - | 11.89 | 150 | 规划 | |
合计 | - | - | 10.39 | 2.47 | 0.00 | 0.00 | 3780 | 25.68 | - | |||
修改后 | * | *-01-04 | 1401 | 公园绿地 | 1.98 | 0 | 0 | - | - | 0 | 0 | 现状保留 |
*-01-05 | *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4.39 | 3.20 | 20 | 35 | 3780 | 13.79 | 88 | 现状保留 | ||
* | *-03-02 | *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4.10 | 2.90 | 20 | 35 | 2642 | 11.89 | 80 | 规划 | |
合计 | - | - | 10.47 | 2.45 | 0.00 | 0.00 | 6422 | 25.68 | - | - | ||
道路名称 | 红线(m) | 备注 | ||||||||||
修改前 | 工盛街 | 26 | 规划 | |||||||||
修改后 | 工盛街 | 22 | 现状保留 |
4、服务设施配套
*-01-04地块、*-01-05地块和工盛街为保留地块,继续保留原规划公服设施。*-03-02地块修改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保留已规划公服设施外,依据规范要求配置相应公共服务设施。控规修改后*街坊人口不变;*街坊人口为*人,增加2642人。
(1)十五分钟生活圈配套设施
*-03-02地块内规划一处邮政支局,建筑面积600㎡。
规划初中位于南 (略) 以南收储区内,建设一所48班初中,用地面积6公顷,服务本规划区。
(2)十分钟生活圈配套设施
*-03-02地块内 (略) (建筑面积2000-2500平方米)、商场(建筑面积1500-3000平方米)、餐饮设施、 (略) 点、 (略) 点等十分钟生活圈配套设施。
小学为已建成昌国小学,面积3.66公顷,规划40班,位于地块*-01-03内。
(3)五分钟生活圈配套设施
幼儿园:*-03-02地块所在*街坊配套一处规划15班幼儿园,位于地块*-01-04-12内。幼儿园应与居住用地同步供地、同步建设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按原南广场片区控规,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再生资源回收点、生活垃圾收集站、公共厕所、 (略) 点等设施在周边地块*-01-01-01、*-01-14-01、*-01-02等规划设置。
(4)居住街坊配套设施
修改后*-03-02地块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增加配建以下设施:
① 物业管理与服务设施。
② 儿童、老年人活动场地:用地面积170-450平方米。
③ 室外健身器械:宜结合绿地布置。
④ 室内体育设施
⑤ 便利店:建筑面积50-100平方米。
⑥ 邮件和快递送达设施。
⑦ 生活垃圾收集点:每300-500户设置一处面积不少于21平方米的环保屋,服务半径不超过70米。
⑧ 居民非机动车停车场(库)。
⑨ 居民机动车停车场(库)。
⑩ 社区综合服务设施
?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此外, (略) 相关规定,新建居住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建筑总面积的10%。
按照相关部门规定,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单项建筑面积不低于350平方米的标准在首期集中规划建设社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并与开发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无偿交付;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单项建筑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用地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社区服务设施,并与开发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无偿交付。
三、其他
联系方式:
0533-*(火车站片区建设指挥部)
0533-*(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
0533-*(湖田街道办)
0533-*(车站街道办)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9日-2024年9月27日
四、附图
修改前后对比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