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涞水县庄里沟等 2 条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初步设计 | ||
品目 | 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 | ||
采购单位 | 涞水县水利站 | ||
行政区域 | 涞水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29日 17:04 |
开标时间 | 2024年01月09日 09:30 | ||
预算金额 | ¥1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会桃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1-* | ||
采购单位 | 涞水县水利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涞水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常林 031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麓岳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新华区赵陵北路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会桃 0311-* |
河北麓岳 (略) 受涞水县水利站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略) 涞水县庄里沟等 2 条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略) 涞水县庄里沟等 2 条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初步设计
项目编号:HBLY-2023-01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会桃
项目联系电话:03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涞水县水利站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涞水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常林 03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麓岳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会桃 0311-*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新华区赵陵北路3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1.比选条件
本比 (略) 涞水县庄里沟等 2 条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比选人为涞水县水利站,建设资金来自新增中央投资及县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略) 涞水县庄里沟等 2 条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初步设计
2.2 建设地点:涞水县永阳镇、九龙镇。
2.3 建设规模与内容:本项目主要对庄里山洪沟河道清淤5643米,修建护岸9977m;垒子山洪沟河道清淤6420m,修建护岸5766m.
2.4 比选范围:本次招标为本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成果文件及初步设计报批等相关内容。
2.5 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
2.6 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资金、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 2021 年度 (或 2022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1.4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5其他要求: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比选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12月29日16时00分至2024年01月0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比选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为2024年01月0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二、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9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9.*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