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县城市更新项目(二期)青年湖环湖大道改造工程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 |||||||||||||||||||||||||||||||||||||||||||||||
---|---|---|---|---|---|---|---|---|---|---|---|---|---|---|---|---|---|---|---|---|---|---|---|---|---|---|---|---|---|---|---|---|---|---|---|---|---|---|---|---|---|---|---|---|---|---|---|
原公告内容: | |||||||||||||||||||||||||||||||||||||||||||||||
沽源县城市更新项目(二期)青年湖环湖大道改造工程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略) 更新项目(二期)青年湖环湖大道改造工程第三标段已由沽源县行政审批局以沽行审立字[2022]69号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沽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 (略) 更新项目(二期)青年湖环湖大道改造工程第三标段2. 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改造总面积约2.*㎡,其中种植约1.*㎡,铺装约1.*㎡。包括景观绿化工程、铺装工程、小品工程、照明工程。3. 建设地点: (略) 沽源县。4.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前完工。5. 质量要求:合格,应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6.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具体详情下载招标文件后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16 08:00至2024-08-22 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河北省 (略) 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 (略) (略) 沽源分中心第一开标室。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4-08-16 08:00至2024-08-22 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河北省 (略) 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05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 (略) 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河北省 (略)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和方法独立开展评审,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意见;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组建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沽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刘燕薇,联系电话:0313-*;张家口直方 (略) ,联系人:白亚利,电话0313-*;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略) 沽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股) 电话:0313-* 电子邮箱:*@*63.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2.联系方式
| |||||||||||||||||||||||||||||||||||||||||||||||
变更公告内容: | |||||||||||||||||||||||||||||||||||||||||||||||
(略) 更新项目(二期)青年湖环湖大道改造工程第三标段变更公告 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对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款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做出修改,原内容为: (1)中标候选人(不排序)、名称、投标价格、评标价格、质量标准、工期(交货期);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职称、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4)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奖项; (5)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投标文件的分项评分及总分情况(采用编码标注方式替代评标专家真实姓名); (6)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8)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现变更为: (1)中标候选人(不排序)、名称、投标价格、评标价格、质量标准、工期(交货期);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职称、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4)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奖项; (5)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 (6)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7)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其他内容不变。 张家口直方 (略) 2024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