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江苏 (略) 沥青搅拌站规模化生产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4月21日-4月27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睢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厉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江苏 (略) 沥青搅拌站规模化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睢宁县凌城镇河东村 |
建设单位 | 江苏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润中 (略) |
受理日期 | 2023年4月21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目概况 | 江苏 (略) 拟投资6000万元,在睢宁县凌城镇河东村根据产品种类及生产工艺需要,购置各类生产设备74台(套),建设年产6万吨沥青拌合料项目。项目现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睢经济发备[2019]169号。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废水有生活污水和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委托环卫清运;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后回用于运输车辆冲洗,不外排。 项目产生的废气中砂石骨料上料、卸料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风机引至厂区内的二级除尘装置(旋风+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路面回收料破碎、上料过程产生的粉尘分别经各种配套的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风机引至厂区内的二级除尘装置(旋风+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砂石骨料和路面回收料烘干废气与筛分粉尘分别经负压收集,引入干燥系统的主燃烧器燃烧处理,燃烧后烟气进入二级除尘装置(旋风+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沥青储罐呼吸、沥青拌合及卸料过程产生沥青烟气一并引入干燥系统的主燃烧器燃烧处理,燃烧后烟气进入二级除尘装置(旋风+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的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装置,燃气废气直接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项目中无组织废气均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要求。项目以厂房一为界设置2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固体废物中职工生活垃圾、沉淀池污泥和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交环卫部门清运;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返回生产;废布袋外售;定期更换的废导热油、废机油、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皮带输送机、斗式提升机、空气压缩机、振动筛、搅拌器等机械设备的运行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音罩、厂房隔声、厂区绿化等措施处理后,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项目将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厂区内安置区、储罐区、危废库等,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重点防渗渠要求进行防渗,同时做好防风、防雨、防渗透、防泄漏等措施。 |
公示参与情况 | 环评阶段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承诺文件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