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彬长矿业党发〔2022〕36 号文件《关于领导班子工作分工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公司领导高会岐负责联 (略)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原德胜负责 (略) ,副总经理刘沛林负责联 (略) ,副总经理郭林生负责联 (略) ,副总经理贺海鸿负责 (略) 。
根据彬长矿业发〔2021〕37号文件《关于成立矿区安全稽查中心的通知》、陕彬矿司发〔2021〕33号文件《关于印发〈矿区安全稽查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两份文件明确规定,矿 (略) 派驻矿区现场的专设机构,对公司负责, (略) 分管安全副总经理领导。其工作职责为(一)监督检查各二级单位对《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二)监督检查各二级单位对《彬长公司安全管理强制性若干条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事故预防责任追究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管理十条红线规定》等各类安全管理文件、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三)对《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管理办法》所规定的Ⅰ、Ⅱ类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积极督促矿井落实整改。(四)监督检查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贯彻执行情况。(五)监督检查各二级单位安全培训、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各类安全会议精神宣贯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查处“三违”人员,促进从业人员按章作业。(六)监督各单位重大灾害治理措施实施情况,督促其落实灾害防治措施,监督检查各类安全设施系统是否正常运行,责令其整改问题和隐患。(七)第一时间到达各二级单位突发安全生产紧急事件(事故)现场,向公司汇报现场情况,帮助并监督矿井采取正确方式处置事故。(八)监督各二级单位值班带班执行情况及值带班质量;监督公司各部门安全检查、入井和查隐患抓“三违”情况。(九)及时向公司分管及主要领导汇报发现的重大隐患。加强沟通协调,促进和帮助解决各单位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十)制定矿区安全稽查中心稽查人员责任,督促本部门人员依法依规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十一)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