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意向公开。
一、项目名称:社会聘用驾驶员服务
二、项目概况:
采购需求为补充驾驶员15名:其中A1驾驶员5名主要保障当前教学、接送站等用车需求;B1驾驶员5名、C1驾驶员5名主要负责保障公务活动和教学科研活动用车需求。 (略) 场调研,按每天工作8小时计算,初步测算招聘符合类型的A1驾驶员服务费8800元/人/月、B1驾驶员服务费8000元/人/月、C1驾驶员服务费7200元/人/月,15名驾驶员共计经费约170万元/年。
交货时限为合同签订后立即开始服务,服务期为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服务期内的保障情况视情续签,续签时间不超过2年;地点: (略) 怀柔区;售后服务: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方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签订合同金额的3%。
备注:项目预算为170万元。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资质
四、公示时间
2023年6月28日至7月5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10-*/*
邮箱:*@*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