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澄迈县原美亭地税所职工宿舍楼3 (略) 房产分别招租 | ||||||||||
项目编号 | XZ(略)HN2135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10月17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11月27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 坐落 | 澄迈县美亭墟、金江镇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总层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 (元) | 评估价 (元/月) | 挂牌底价(元/月) | |||||
1 | 原美亭地税所职工宿舍楼3楼招租 | 三层 | 106.09 | (略) | 318 | 318 | |||||
2 | 金江 (略) 一巷职工宿舍101房招租 | 二层 | 202.16 | (略) | 2628 | 2628 | |||||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1、租赁期限:一年 2、租金每半年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装修期限 | 90天(含在租赁期限内,免租金) | 承租押金(元) | 两个月租金 |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房屋现状 | 1、房屋位于海南省澄迈县美 (略) 260号,没有装修、水电设施不完善。 2、房屋位于海南省澄迈县金江 (略) 一巷6号,年久失修,水电不通。 | ||||||||||
租赁 用途 | 办公、居住、商业、服务业、仓储等合法用途。在租赁期内未征得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扩大房屋的用途。 | ||||||||||
重大事 项说明 | 标的周边空地(含路面)仅供承租方用于车辆和行人过往和车辆停放,未经招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详见上表 | |||||||||
评估时间 | 2024年9月10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睿泽土地房地产资产 (略)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国 (略) 澄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MB(略)C 机构性质:机关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 (略) 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中共国 (略) 澄 (略) 党委会议纪要 (2024年第30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中共国 (略) 澄 (略) 党委会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4、不得将承租房屋用于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若因承租方使用房屋影响其他业主(人员),造成业主(人员)投诉、赔偿或行政部门罚款等相关责任和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5、新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审核并报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需经新承租方、招租方和施工方验收后方可经营开业。该项目设90天免租金装修时间(含在合同期内)。 6、标的的清场由招租方负责。 7、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及物业费等相关问题均由新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 8、承租方征得招租方同意原则上可以转租和分租,但租金和租赁押金均由承租方向招租方缴纳。 9、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第一年月租金标准价格。 | ||||||||||
标的交割 |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 ||||||||||
现场展示 | 澄迈县美亭墟、金江镇 | ||||||||||
报名时间 | 2024年10月17日至 2024年11月27日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4年11月27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 (略) 站(http://**)E (略) 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 (略) 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3.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
保 (略) 置方式 | 1、 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支付交易服务 费,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1年总租金的2.5%(单个标的不低于1000元),由新承租方承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原美亭地税所职工宿舍楼3楼招租 | 10月17日9:00 | 11月28日9:00 | 10元 | 120秒 | ||||||
2 | 金江 (略) 一巷职工宿舍101房招租 | 10月17日9:00 | 11月28日9:10 | 50元 | 12秒 | ||||||
附件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 (略) 络竞价须知》 3、《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 ||||||||||
咨询电话 | 标的咨询及报名咨询:交易二部吴先生 (略)、 陈先生(略) 技术支持:刘先生 (略) 委托方联系人:陈先生(略)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略) (略) 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 | ||||||||||
其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