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消防救援支队行政车辆以及执勤车辆加油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消防救援支队行政车辆以及执勤车辆加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5月2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消防救援支队行政车辆以及执勤车辆加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比率100%,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供应商按照比率投标报价)
最高限价:*(比率100%,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供应商按照比率投标报价)
采购需求: (略) 消防救援支队行政车辆以及执勤车辆加油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期限届满后,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服务满意度高,供应商未有违法违纪行为,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续签下年度合同,每年签订1次,可续签2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5月17日至 2024 年5月23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00 ,下午 12: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 (略)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28日 13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5月28日 13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略) 凡河新 (略) 36号开标室4房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辽宁 (略) 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 质疑投诉管理办法》第六条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 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 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登录系统,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一)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是指供应商对可质疑的采购 文件(不包括采购预算、采购方式批复、采购活动记录、采购合 同及验收证明)提出质疑,质疑时效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算, 获取采购文件的日期不确定的,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算。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是指供应商从发布采购公告 至确定中标、成交结果,对各采购程序环节(不包括单一来源公 示异议程序)提出质疑,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算。 4 (三)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是指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 质疑,质疑时效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九、其他补充事宜
1.1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1.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 (略) 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 (略) 最新发布为准。
1.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报价,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半小时内完成报价。
1.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1.6不能到达现场的供应商投标备份文件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加密)方式,*@*q.com,联系人:李喜龙,联系电话:*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略) 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 (略) (略) 路119号
项目联系人:李瑞森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凡河新 (略) 39号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申诗博
联系电话:*
项目概况
(略) 消防救援支队行政车辆以及执勤车辆加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5月2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消防救援支队行政车辆以及执勤车辆加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比率100%,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供应商按照比率投标报价)
最高限价:*(比率100%,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供应商按照比率投标报价)
采购需求: (略) 消防救援支队行政车辆以及执勤车辆加油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期限届满后,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服务满意度高,供应商未有违法违纪行为,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续签下年度合同,每年签订1次,可续签2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5月17日至 2024 年5月23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00 ,下午 12: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 (略)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5月28日 13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5月28日 13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略) 凡河新 (略) 36号开标室4房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辽宁 (略) 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 质疑投诉管理办法》第六条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 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 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登录系统,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一)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是指供应商对可质疑的采购 文件(不包括采购预算、采购方式批复、采购活动记录、采购合 同及验收证明)提出质疑,质疑时效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算, 获取采购文件的日期不确定的,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算。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是指供应商从发布采购公告 至确定中标、成交结果,对各采购程序环节(不包括单一来源公 示异议程序)提出质疑,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算。 4 (三)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是指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 质疑,质疑时效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九、其他补充事宜
1.1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1.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 (略) 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 (略) 最新发布为准。
1.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报价,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半小时内完成报价。
1.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1.6不能到达现场的供应商投标备份文件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加密)方式,*@*q.com,联系人:李喜龙,联系电话:*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略) 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 (略) (略) 路119号
项目联系人:李瑞森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凡河新 (略) 39号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申诗博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