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石柱县火车站至体育馆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 最高限价(或招标) | *.48元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略) 石 (略)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岳老师 023-* | |||||||||
中标人名称 | 工程概况 | 合同工期 | 质量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保函 | 现金 |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函 | 担保保函 | ||||||||||
联合体牵头单位:石柱土家 (略) (略) ;联合体成员单位:重庆 (略) | 对石柱县火车站至体育馆段道路进行改造,道路全长6.58千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修补、人行道及路缘石修补维护、检查井及雨水篦等道路附属设施更换。 | 150日历天 | 达到合格要求 | *.57 | 陈华蓉 冉荣飞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职称证 | 渝*6 * | |||||
备注: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