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令镇谷恋村)
经贾令镇人民政府审核,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公告名单内涉及的宅基地权利人对户成员信息等相关调查、登记资料有补充、变更或者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12月21日之前)提交相关佐证资料或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无补充、无变更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谷恋村村委会、贾令镇人民政府。本次公告共计19宗宅基地19户权利人,名单附后:
(贾令镇后营村)
经贾令镇人民政府审核,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公告名单内涉及的宅基地权利人对户成员信息等相关调查、登记资料有补充、变更或者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12月21日之前)提交相关佐证资料或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无补充、无变更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后营村村委会、贾令镇人民政府。本次公告共计10宗宅基地10户权利人,名单附后:
(贾令镇前营村前营组)
经贾令镇人民政府审核,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公告名单内涉及的宅基地权利人对户成员信息等相关调查、登记资料有补充、变更或者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12月21日之前)提交相关佐证资料或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无补充、无变更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前营村村委会、贾令镇人民政府。本次公告共计4宗宅基地4户权利人,名单附后:
(贾令镇吴家堡村)
经贾令镇人民政府审核,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公告名单内涉及的宅基地权利人对户成员信息等相关调查、登记资料有补充、变更或者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12月21日之前)提交相关佐证资料或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无补充、无变更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吴家堡村村委会、贾令镇人民政府。本次公告共计2宗宅基地2户权利人,名单附后:
(贾令镇西阳羽村)
经贾令镇人民政府审核,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公告名单内涉及的宅基地权利人对户成员信息等相关调查、登记资料有补充、变更或者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12月21日之前)提交相关佐证资料或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无补充、无变更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西阳羽村村委会、贾令镇人民政府。本次公告共计4宗宅基地4户权利人,名单附后:
(贾令镇左墩村范公组)
经贾令镇人民政府审核,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公告名单内涉及的宅基地权利人对户成员信息等相关调查、登记资料有补充、变更或者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12月21日之前)提交相关佐证资料或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无补充、无变更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左墩村村委会、贾令镇人民政府。本次公告共计5宗宅基地5户权利人,名单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