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秀山 (略) 建设工程已由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投〔2024〕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县秀兴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申请长江经济绿色发展专项资金及县级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秀山县秀兴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秀山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对辖区内18处锰 (略) (其中12处锰渣场含有污水处理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渣场区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山体边坡监测系统、大坝沉降监测系统;雨量监测系统;污水处理厂设置设备重要运行环节视频监控系统;污水排口水质数据在线监测系统、排口视频监控系统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 *.06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完成秀山 (略) 建设工程的供货(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2.5 交货地点: 秀山县(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 180 日历天。
2.7 质保期: 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注:核心产品(包括高清视频监控球机、水质自动监测站为核心产品,辅材除外)同一制造商只能唯一授权一家供应商参与投标,安防类产品(包括视频监控、网络安全设备,辅材除外)同一制造商同一型号只能授权一家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盖章的授权函扫描件或复印件。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秀山县秀兴 (略) | 代理机构: | 重庆千诺 (略) |
地址: | 秀山县中和街道站前新区2号商住楼2层 | 地址: | 秀山县花灯街迎春二巷30号 |
联系人: | 程老师 | 联系人: | 白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023-*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秀山 (略) 建设工程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中国工商银行重庆秀山支行 | *5452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中国邮政 (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支行 | **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重庆银行秀山支行 | *-*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秀山支行 | **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 中国农业银行秀山支行 | ** |
招标公告.pdf
秀山 (略) 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rar
[**].cqzf
秀山 (略) 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图纸.rar
秀山 (略) 建设工程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