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恩施高中关于学生校服采购项目遴选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项目进度,提高项目质量,降低项目造价,鼓励公平竞争,决定以遴选方式择优选择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恩施高中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二)交货地点:恩施高中。
(三)采购内容:春秋运动装、夏季T恤、冬季冲锋衣,以上三季服装均包括上衣和裤子。
二、总体原则
学校搭建平台,学生确定款式,家长代表签定采购合同。
三、遴选程序
(一)家长学校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2023年3月8日-3月10日下午17:30之前。
(三)资格审查:家长代表组成审查团队,对报名厂商进行资格审查。
(四)校服展示:通过资格审查的厂商将校服在学生必经通道处展示。
(五)学生选款式。
(六)家长代表与校服厂商谈判,确定学生所选款式服装的质量标准、规格和价格,并签订校服供应合同。
四、项目要求
(一)供货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
(二)质量标准: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或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供应商应在本项目遴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遴选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其相关主体应无失信被执行人,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质量保证:采购人将每一款校服随机提取1件样品留存,由学校统一保管用于校服质量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五、报名相关
(一)本项目不设置遴选保证金。
(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