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 (略) 医用干式热敏胶片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经财政局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石 (略) 医用干式热敏胶片采购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谈判名称:石 (略) 医用干式热敏胶片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石 (略)
三、采购机构名称:自行采购
四、采购内容和要求:
医用干式热敏胶片1批(详见谈判文件)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项目预算:*.50元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授权代表参加需出具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4、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投标产品属于医疗设备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5、供应商为制造厂家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投标产品属于医疗设备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
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6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周末顺延)
2、领取地点:石 (略) 采购办
3、采购谈判联系人:朱鹤
4、联系方式(电话):0915-*、*
八、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9日14:30点整
2、谈判时间:2024年8月29日14:30点整
3、谈判地点:石 (略) 五楼会议室
九、本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石 (略)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