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6-1/02地块大跨度钢结构厂房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C16-1/02地块大跨度钢结构厂房项目”的答疑补遗内容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1:未见地勘资料,请提供地勘资料。 回复:随本次答疑补遗文件一起发布,详见附件。 质疑2:招标文件第33页约定“②材料及人工价格:增减工程材料价格首先按开标当期《璧山区政府投资项目计价原则》中约 (略) 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的价格执行,其次按开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主办的《重庆工程造价》发布的项目所在地的信息价执行;开标当期《璧山区政府投资项目计价原则》中约 (略) 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主办的《重庆工程造价》中没有的,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有的,按承包人投标报价中相同材料单价的最低值执行;由于该项目为区县项目,按照地域划分造价信息中仅地材有信息价,请问除地材外的其他材料是否优先按照重庆工程信 (略) 材料价格进行确认, (略) 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在按照承包人投标报价中相同材料单价的最低值执行,以上价格均没有的在进行核价? 回复:开标当期《璧山区政府投资项目计价原则》中约 (略) 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的价格、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主办的《重庆工程造价》和承包人投标报价没有的,由承包人申报,发包人牵头会同 (略) 场行情认质核价,并经发包人最终认确定为准。增减工程人工价格按重庆2018年定额基价执行。材料人工执行时接受璧山区标后监管机构的监督。 质疑3:招标文件第155页约定的“(2)材料单价:①首先按开标当期《璧山区政府投资项目计价原则》中约 (略) 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的价格执行,其次按开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主办的《重庆工程造价》发布的项目所在地的信息价执行;”由于该项目为区县项目,按照地域划分造价信息中仅地材有信息价,请问除地材外的其他材料是否优先按照重庆工程信 (略) 材料价格进行确认, (略) 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在按照承包人投标报价中相同材料单价的最低值执行,以上价格均没有的在进行核价? 回复:同质疑2回复。 质疑4:请明确施工过程中增加的变更、签证、价差、计日工、索赔等费用是否同施工进度同期支付? 回复:施工过程中增加的变更、签证、价差、计日工、索赔等费用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第10.4.1项、第14.2.1项等约定执行,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满足支付条件后计入最近一期的进度款中支付。 质疑5:请明确结算审核期限。 回复:按结算审核单位审核时间为准。 质疑6:请明确收方、签证、核价、变更估价等经济资料、技术资料的审核期限。 回复:根据专用合同条款1.6.4承包人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如有)、安全应急方案、进度计划、报表及计划、竣工资料及施工过程中因工程变更需要报送的施工方案、施工过程中涉及工程价款变更的相关资料、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等。审批期限为收到后14天内;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质疑7:请明确该工程是否必须施工智慧工地,若是该笔费用是否按实结算? 回复:参照《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工地管理规定(试行)》(渝建发〔2021〕6号)执行;该费用已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费里。 质疑8:我司成立于 2022 年,成立不足三年,是否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回复:可以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质疑9: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经济部分在上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时,软件要求上传“新增清单封面扫描文件“,且有红色字体提示:请将工程量清单封面打印后加盖印章,将扫描件导入(只需要工程量清单封面一页),而招标文件对此部分用印没有要求,此部分清单封面也是否可以使用电子签章盖完所需要的印章后导出再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而不需要加盖鲜章? 回复: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签名盖章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质疑10:投标函附录的内容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可以吗? 回复: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投标函附录的内容。 质疑11: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七)承诺的内容是否包含此次投标的所有承诺内容,投标人不增加其它的承诺不会导致此次投标被否决? 回复: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人自身情况自行确定是否需要提供其他承诺。 质疑12: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 PDF 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除投标函格式和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外,其余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投标函格式和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以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格式为准。 回复:经比对电子招投标系统里面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挂网招标文件里面的格式一致。 质疑13:业绩要求工程规模:总用地面积48000m2及以上,请问总用地面积是什么意思,是施工总建筑面积吗还是什么,请招标人明示。 回复:详见“补遗3”。 质疑14:业绩工程规模要求总用地面积48000m2及以上,该项目就是施工项目,业绩要求用地面积完全不合理,是否是施工总面积。 回复:详见“补遗3”。 质疑15:业绩工程规模要求总用地面积,我单位业绩合同写的是规划占地面积。请问规划占地面积是否就是总用地面积。 回复:详见“补遗3”。 质疑16:业绩工程规模要求总用地面积48000m2及以上,我单位业绩合同写的是规划占地面积48000m2。请问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详见“补遗3”。 质疑17: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业绩要求工程规模:总用地面积48000m?及以上,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中只能体现总面积,总面积大于48000m?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详见“补遗3”。 质疑18:我司成立于2022年,成立不足三年,是否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回复:可以提供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补遗部分: 1.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建设规模”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里“5.工程内容”更正为: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2248.66m2,其中厂房建筑面积为38882.88m2,配套用房建筑面积3149.78m2,独立配电站216m2,厂房结构类型为门式钢架,配套办公楼、独立配电房结构类型为框架,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结合桩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平基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电气、给排水、消防、通风、抗震支架等类型工程)以及室外配套工程等内容。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及工程结算中14.2调差公式及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11.价格调整中“(5)调差周期”修改为:①房屋建筑工程以发包人及监理人共同批准的施工期间中相应材料使用时间为调整周期。 ②除房屋建筑工程外的室外工程以发包人及监理人共同批准的实际施工工期中相应材料使用时间为调整周期,采用分专业合理划分。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业绩要求”中工程规模更正为:总建筑面积31000m2及以上。 注:以上答疑补遗内容各潜在投标人在相关网站上注意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本答疑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补遗内容为准 。 招 标 人:重庆 (略) 招标代理机构:尚峰 (略) 2024年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