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总投资(万元) | 环保投资(万元) | 审批文件链接(见附件) | 审批时间 | 环评单位 | 环评类别 | 备注 |
1 | (略) (略) 大片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略) 水利工程管理站 | (略) (略) 莲塘镇碳冲村附近的寿峰河支流野猪冲上 | 618.41 | 49.0 | 贺八环审〔2025〕1号 | 2025.1.6 | 广西 (略) | 报 告 表 | 同意审批 |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4-*,通讯地址: (略) (略) 电子商务 (略) 八步 (略) 行政综合二股,邮编:*。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略) 八步 (略)
2025年1月6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