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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内容 | 招标公告 中国 (略) 西藏分行(招标人)现就西藏分行机关员工工装(行服)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西藏分行机关员工工装(行服)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ZCQ-2024-45) 二、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西藏分行机关员工工装(行服)
2.采购有效期:采购供货服务有效期最长为3年,采购合同一年一签; 3.中标人数量:2家;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中标份额:本次采购按照综合得分确定排名第一名和第二名的供应商为拟中标供应商。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单位高管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6、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8、投标人须为所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 四、招标文件领取: 1.时间:2024年08月13日至2024年08月20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 2.地点:西藏 (略) 城关区文化旅游创意园区慈 (略) 5号西藏电商产业园中间主楼3楼306室 3.领取方式:现场获取 4.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邮件:*@*q.com 5.传真:/ 6.招标文件售价:850元 五、澄清答疑时间安排 各投标人如果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要求,*@*q.com邮箱( (略) 对西藏分行机关员工工装(行服)采购项目的澄清要求,提供WPS格式的澄清要求(无须盖章),和PDF或JPEG格式的澄清要求(须盖章)各一份)。 五、公告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 (略) 》(http://**)、《中国 (略) 》、《西藏产权交 (略) 》、《西藏商报》上发布。 六、开标及投标 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09月03日上午10点00分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及投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西藏产权 (略) (西藏 (略) 城关区文化旅游创意园区慈 (略) 5号西藏电商产业园中间主楼4楼会议室)。 样品布放地点:西藏产权 (略) (西藏 (略) 城关区文化旅游创意园区慈 (略) 5号西藏电商产业园)。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西藏产权 (略) 地 址:西藏 (略) 城关区文化旅游创意园区慈 (略) 5号西藏电商产业园中间主楼3楼306室 邮 编:*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87-8323-2437 传 真:/ 电子函件:*@*q.com 中国 (略) (西藏分行) | |||||||||||||||||||||||||||||||||||||||||||||||
保证金详细 | ||||||||||||||||||||||||||||||||||||||||||||||||
保证金详细 | 交纳金额(万元) | 1 | ||||||||||||||||||||||||||||||||||||||||||||||
保证金说明 |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4-08-20 17:3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 |||||||||||||||||||||||||||||||||||||||||||||||
账户信息 | ||||||||||||||||||||||||||||||||||||||||||||||||
账户名称 | 西藏产权 (略) | |||||||||||||||||||||||||||||||||||||||||||||||
开户行 | 兴业银行拉萨分行营业部 | |||||||||||||||||||||||||||||||||||||||||||||||
账号 | *687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 |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 | ||||||||||||||||||||||||||||||||||||||||||||||
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挂牌信息 | ||||||||||||||||||||||||||||||||||||||||||||||||
挂牌信息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李经理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唐经理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 | |||||||||||||||||||||||||||||||||||||||||||||
风险提示 | ||||||||||||||||||||||||||||||||||||||||||||||||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藏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 (略) 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藏产权交易中 (略) 网络竞价系统软硬 (略) 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 (略) 操作风险。 (略) 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藏产权交易中 (略) 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 (略) 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 (略) 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 (略) 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藏产权交易中 (略) 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