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沁右翼中旗国际智能菌类现代化产业园工程-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EMC)B地块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MBZB-*3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科尔沁右翼中旗国际智能菌类现代化产业园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总承包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科尔沁右翼中旗新航宇食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EMC)B地块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科尔沁右翼中旗国际智能菌类现代化产业园工程-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EMC)B地块
2.2项目编号:MBZB-*
2.3建设地点:本项目拟建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
2.4建设规模及内容:EMC工程总承包模式,承包方应当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设计、施工建设、采购、项目运营。本项目竣工且运营后提供招标人用电,电价由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标段划分:
项目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内容 |
zczb-* | 科尔沁右翼中旗国际智能菌类现代化产业园工程-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EMC)B地块 | EMC工程总承包模式,承包方应当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设计、施工建设、采购、项目运营。本项目竣工且运营后提供招标人用电, (略) 场调节价格。计划投资4.5亿元人民币 |
2.5计划工期:设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完成全部设计;
施工周期:2024年 6月5日-2026年6月5日。
2.6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项目建设及运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6.1 承包方应当完成本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采购、运营、(房屋为建设方自有),现场勘察、应发包人提供基础资料收集等;
2.6.2 建设方新建项目功能性满足审査(屋顶荷载复核并出具报告等)、勘察设计、施工图及竣工图出版等工作;
2.6.3 负责设备、材料及相应备品备件的采购、运输:
2.6.4负责所有设备及材料的卸货、验收、保管、场内运输(含二次倒运)、管理及剩余材料的移交工作;
2.6.5所有工程准备及施工工作,包含必要的安全措施措施费用;
2.6.6 设备安装与调试,包括光伏发电场所有设备(光伏组件及支架至点其所涵盖的所有范围: 光伏组件(由中标单位自行采购)、电缆(由中标单位自行采购)及支架、汇流箱、逆变器、及桥架槽盒等电缆设施、送出系统电缆、电缆沟道、 (略) 、保护、计量、通讯传输系统等、消防系统、防雷系统、生产运营中心和集控中心、计算机监控系统、 (略) 、自动化系统、集控子站、水冲洗、视频监控、光功率预测系统、快速功率控制系统等;调试及其相关的协调工作;光伏电站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预验收;电站性能试验;培训、性能保证、技术服务等;
2.6.7由发包人办理项目施工的所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环评手续、消防报建和防雷报建等政府要求的所有手续;
2.6.8 组织消防验收、电站专项验收(含电力质监站验收、防雷验收等)及各类政府专项验收相关手续办理,移交生产,工程所有档案资料移交
2.6.9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也包括报装申请及接入系统方案编制审定、接入系统方案编制、接入系统批复、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供货、施工、调试、计量设备校验、购售电合同签订、验收及档案资料移交等。
2.6.10 房屋建设方自有,涉及协调土建单位与光伏建设单位的工作由发包方予以协调
2.7质量标准:设计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和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包含设计综合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 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略) (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友情提示: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略) (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注:(1)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下载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2)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篇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2.2 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不少于两人,技术负责人1人,需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设计负责人1人,需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以下列资质、业绩等要求为准:联合体投标应签订盖章版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可为施工企业或者为设计单位,各联合体成员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设计、施工、投资需明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3.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其中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3.5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20年-2022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2年12月31 (略) ,提供一份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在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均未在“中国 (略) (http://**.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4 月30日至2024年 5 月 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 时,13 时至16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63.com邮箱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社保证明);
(6)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提供)
4.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 月 21日10时00分地点为全季酒店二道 (略) 535号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科尔沁右翼中旗新航宇食 (略)
地 址: (略) 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1877号融创上城一期28栋103号别墅
联系人:孙经理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人:杜经理
联系电话:*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