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关于开展20 (略)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平人社通〔2024〕64号)精神,我局采取自查自评、资料审核和实地核查等形式,对县属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进行了2023年度年检工作,现将年检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6月3日至6月7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信或来访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
受理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8:30 -12:00,下午2:30-6:00。
受理电话:0933-* 。
通信地址:静宁县二天门巷8号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楼406室(邮编*)。
附件:静宁县民办职业培训机构2023年度年检情况表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