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产办*号 受委托, (略) 定于2024年8月6日1 (略) (略) 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转让)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二、挂牌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5日17时止。 三、拍卖(转让)方式:一家报名协议成交,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增价拍卖方式。 四、重大事项提示: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周华永辰房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饶周华永辰评报字[2024]第026号。 2、标的规格、质量、状况、材质、品质等均以交付时实际现状为准,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公告期间,意向竞买人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处置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转让方、拍卖人对标的的规格、质量、状况、材质、品质、价值及可实用性不作任何瑕疵担保。 3、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缴清全部价款、佣金、交易服务费、清转运履约保证金(*元整)后,由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标的数量无论增多或减少以及标的品质若有差异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 4、标的交付后,标的清转运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须在标的交付后7日内完成标的清转运(如遇天气等特殊原因,清转运时间可适当顺延),标的清转运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安全责任、环保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标的清转运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的清转运后,经转让方验收合格,退还清转运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五、竞买报名手续: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5日17时前凭有效证件到 (略) 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转入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户名: (略) (略) ,账 号:*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详情咨询:*(王先生) *(裘先生) 公司地址: (略) 信州区五三大道55号1-302 (略) 址:http://**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0793-*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 (略) :http://** (略) 2024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