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大足三驱镇隆河花苑安置房建设工程 已由 (略) 大足区改革和发展委员会 以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206-*-04-01-*)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大足区 (略)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大足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略) 大足区三驱镇河街社区1组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1.99亩,总建筑面积为*.5㎡,其中住宅*.68㎡,配套用房213.27㎡,车库及设备用房2229.55㎡,其他用房482.97㎡,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室内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及室外附属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9400.65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元。
2.4 招标范围: 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不含电梯)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内容 。
招标人: | (略) 大足区 (略) | 代理机构: | 重庆千廷 (略) |
地址: | (略) 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五星大道266号(广电大厦综合楼18楼) | 地址: | (略) 高新区含谷镇高龙大道(延长段)377号1栋3层3-1号 |
联系人: | 兰老师 | 联系人: | 李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大足三驱镇隆河花苑安置房建设工程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略) 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大足支行 | ** |
(略) 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 重庆 (略) 大足支行 | ** |
(略) 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大足支行 | **-* |
(略) 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 (略) 大足支行 | *930-320 |
招标公告.pdf
施工图.rar
工程量清单.pdf
[**].CQ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