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19 文章来源: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特燃特气配套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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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美 (略) 9号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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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特燃特气配套项目 | |
海南 (略) " | |
(略) 龙楼镇龙楼墟社区居委会 (略) 龙楼镇航天大道东侧 | |
海南 (略) | |
建设1套9400t/a液态*烷纯化装置,1套333t/a*醇制氢及氢液化装置、1套4.*t/a液氧和4.*t/a液氮空分制备装置、1套*Nm3/a氦气储存及液氦气化装置、1套7114t/a的航天煤油等储存装置,以及配套的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 | |
本项目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可以满足环境风险事故的防范和处置要求,环境风险可控。因此,在项目施工及运营过程中,严格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 |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的建设既不属于“鼓励类”,也不属于“限制类”或“淘汰类”。 本项目不属于《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禁止准入类或许可准入类项目。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二、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增鼓励类产业—69航天用特燃特气供应”,符合产业政策。 | |
本项目为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配套的能源建设项目,项目所在位置不属于园区,但与同类型的项目集中建设,所在位置与最近居民点距离为750m,项目产生的污染、环境风险在采取相应措施情况下可控, (略) 人民政府就项目的选址向有关厅局征求了意见,各部门均无异议。 | |
从原辅材料、生产工艺与装备、资源能源利用等方面来看,本项目属于较清洁的生产工艺,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本项目实施后清洁生产可以达到国内企业先进水平。 | |
1、废水 本项目废水最终进入龙楼污水处理厂处理,水污染物排放量纳入到龙楼污水处理厂的总量中统一管理,因此本项目不再申请水污染排放总量。 2、废气 本项目NOx排放总量为1.76t/a,挥发性有机物为5.47t/a。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来源于 (略) 关停减排 (略) 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改造工程。 (略) 关停减排量:氮氧化物3.984t/a; (略) 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改造工程减排量:挥发性有机物13.62t/a。满足本项目削减要求。 | |
1、废水 本项目按“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设置排水系统,将排水系统划分为:生产污水系统、生活污水系统、雨水系统等,各类污水分类处理。本项目拟设置一座处理能力为10t/h的污水处理场对生产废水进行预处理。本项目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全部进入龙楼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燃烧器以*醇作为主要燃料,并以变压吸附的解吸气作为辅助燃料。变压吸附解吸气为常温且含有大量二氧化碳的混合气体。燃烧时,解吸气中二氧化碳不参与反应,降低局部高温区的温度,进而降低NOx的生成。 项目航天煤油和*醇储罐采用氮气密封技术,减少蒸发损失。*醇及航天煤油装卸采用底部装载,能有效降低装载过程VOCs挥发量。 本项目建成后将建立LDAR管理系统,全面对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检测、物料转移和输送进行泄漏检测、监控等。 3、噪声 本次项目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优良的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各机泵的电机选用噪声较低的防爆电机。对于产噪较大的压缩机,采用局部隔声罩,将噪声影响控制在较小范围内。风机采用减震垫,出风口安装阻性消声器、柔性接头,风管的气流噪声在外壁安装隔音棉,有效的降低噪声污染。 4、固体废弃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理、处置。 综上所述,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的各类固体废物不会直接排放至外环境。因此,本项目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5、地下水 (1)源头控制措施 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设备和管线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以减少由于埋地泄漏而可能造成的地下水污染。 (2)末端控制措施 主要包括建设区域污染区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即在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末端控制采取分区防渗,按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区防渗措施有区别的防渗原则。 (3)分区防控 根据建设项目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建设场地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分区不同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要求建设。 6、土壤 (1)源头控制措施 本项目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 应急响应”相结合的污染防治措施,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在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的同时,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 (2)过程控制 主要采取加强厂区绿化措施,分区防渗,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和安装有关防腐蚀、防泄漏设施和泄漏监测装置,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措施。 (3)垂直入渗污染途径治理措施及效果 项目按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简单防渗区分别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在全面落实分区防渗措施的情况下,物料或污染物的垂直入渗对土壤影响较小。 | |
1、水环境功能区划 本项目附近的地表水体为大坡水库,距离厂区南侧边界110m,本项目运营期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统一处 (略) (略) 收集至龙楼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厂区初期雨水不会流入大坡水库,厂区与大坡水库无水力联系。经现状调查,大坡水库为小型水库,主要功能为灌溉,无饮用功能。《海南省水功能区划(修编)》指出“对无监测资料的其它一般水域,按其现状使用功能和发展规划给出划分方案”,因此,大坡水库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Ⅴ类标准值执行。 2、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分为二类: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二类区为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农村地区,因此,本项目环境空气功能区属于二类区。 3、声环境功能区划 该区域尚未进行声环境的专项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及《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2014),本项目用地位于龙楼镇镇区西南侧,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控制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 4、地下水功能区划 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Ⅲ类标准。 5、生态功能区区划 根据《海南省生态功能区划》(海南省人民政府,2005年6月),本项目所在地区属I海南岛海岸带生态区、I-2东部海积岸生态亚区中的I-2-3文昌铜鼓岭-高隆湾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 | |
从环境风险控制的角度来评价,本项目经采取相应应急措施,能大大减少事故发生概率,并且如一旦发生事故,能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减小对环境污染。在落实本项目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按照国家环境风险管理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潜在的事故风险是可控的。 | |
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