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天津市河西区双山里46号46门101-104等4套公有非住宅房屋使用权 评估价格(万元) 348.* 评估机构 天津华天盛资 (略) 评估基准日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账面价值(万元) 0.* 其他披露内容 1、101-104室,已出租给刘玉伟,租期为3年,自**日起至**日止,租金标准:年租金5万元,租金支付为预付制。租约约定保证金0.1万元。房屋使用中房屋的水电费、维修费、物业费、装修均由承租方承担。租约到期后退租需将房屋恢复原状。2、113-115室为赵刚占用;105-108室、109-112 (略) 河 (略) 审理并出具(2019)津0103民初167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赵刚将房屋恢复原状后腾交,现处于强制执行阶段。3、本次评估结论为含增值税价。未考虑资产处置环节产生的其他税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其他税费最终以税务部门核定为准。4、标的情况详见《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饮服 (略) 注册地 (略) 和平区小白楼街大同道24号三层 注册资本 49.* 法人代表 孙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43B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代码 *986 批准单位 (略) 批准日期 ** 批准文件名称 天津食品 (略) 处置河西区双山里46号46门4处公有非住宅房屋的批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10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期间向天津 (略) (以下简称”天津产权”)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在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前将交易保证金105万元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按照规定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为合格意向受让方。2、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由于受让方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3、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支付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标的全部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已详细阅读本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接受资产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对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4、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前须现场看房,进行受让登记时须签署已公示的《承诺函》,并向天津产权提供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样确认函》,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预约现场看房事宜,没有预约者,转让方不予接待。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即表示已经充分了解并认可该房产及土地所涉及的过户、未来规划等相关情况,并已完成对该房地产现场状况进行实地勘察,且认可该房地产现状,同意以该房地产现状受让。(看房联系人:吴柯臻 联系电话:*)5、信息披露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选择网络竞价方式转让,保证金自动转为网络竞价保证金,网络竞价后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网络竞价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天津产权规定原额原路径无息返还。6、最终受让方须在被确定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已公示的《资产交易合同》,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7、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扣除受让方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①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缴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时,不参与竞买的,或参与竞买但均不出价,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③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④最终受让方未在被确定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已公示的《资产交易合同》的;⑤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⑤最终受让方有违反承诺函中相关承诺的行为。8、交易双方在取得天津产权出具的资产交易凭证后,即表示该转让标的权利的转移。后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所受让标的变更及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9、本次交易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均由转让、受让双方各自承担。10、本项目承租权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契、税、费等均由转让、受让双方各自承担。11、最终受让方应同意:天津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最终受让方汇入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13、标的房产部分处于租赁状态,最终受让方须承继该房产现有租赁协议,项目承租权变更登记完成日后的租金由最终受让方所享有。14、最终受让方如需腾退该房产现有占用户,具体腾房事宜由最终受让方自行负责,由此带来的违约责任、法律纠纷等,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105.*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交纳方式 网上支付 - 标的信息标的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略) 河西区双山里46号46门101-104、105-108、109-112、113-115 建筑面积(平方米): 214.07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 *设计用途: 工商业 *土地使用权类型: / *附属设施: / *租赁情况: 有 租赁户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备注: 建筑面积为计租面积 项目展示项目logo: 项目图片: 项目及价值介绍: - 相关附件
附件资料 附件: 承诺函(公示).pdf 现场看样确认函(公示).pdf 资产交易合同(公示).pdf 房屋明细表(公示).pdf - 暂无图片!图片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