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0日-5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13-*
通讯地址: (略) 大安区龙井街华大居委会11组104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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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富顺县木桥沟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项目 | 富顺县板桥镇、福善镇、李桥镇、永年镇、兜山镇 | (略) (略) | 四川 (略) | 拟建项目位于富顺县板桥镇、福善镇、李桥镇、永年镇、兜山镇,建设性质为改建。建设内容及规模:整治干渠76.37km,整治渠系建筑物182座;建设灌区信息化智能化系统,包含干、支渠水位流量监测、灌区各类闸门远程监测控制系统、监控系统中心站;改善灌溉面积*亩、恢复灌溉面积*亩。 | 一、废水 施工期:主要为拌和机清洗废水、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基坑渗水及降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6个施工工区各设置一个3m3的沉淀池,对拌和机清洗废水、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进行沉淀后循环使用;基坑渗水及降水经收集后排入沉淀池中,沉淀后上清液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民房内既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水。 二、废气 施工期:在施工期内注意施工设备的维护,避免施工机械因故障而使产生的废气超标的现象发生。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运营期间不会产生废气。 三、固废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弃土、建筑垃圾和工人生活垃圾。弃土暂存于临时弃渣场,并设置挡墙、截排水沟及沉砂池, (略) 覆盖,施工完成后弃渣场进行覆土复耕;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可利用部分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可回用部分运至当地指定建筑垃圾场堆放;施工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运营期:运营期不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四、噪声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做到文明施工,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标准。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提灌站水泵运行噪声。主要噪声源应合理布局,在设备选型上应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同时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