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受昔阳县农业农村局委托,2024年05月2 (略) (略) 组织了招标编号为E*2001的昔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11标段至第20标段)公开招标程序。本项目第十七标段中标人为 (略) ,该中标人因无法履行合同,为确保建设单位建设项目的正常推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招标人选择重新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的规定,经与招标人确认,本标段招标做流标处理,择日重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