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5-*(环境影响评价室)传真电话:0955-*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长山头风电场一期49.5MW老旧风机“以大代小”更新项目 | 中宁县恩和镇 | 宁夏 (略) (略) |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 (略) (略) |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夏回族 (略) 中宁县恩和镇。主要建设内容为拟拆除现有宁夏长山头风电场一期工程66台金风0.75MW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49.5MW)及基础、配套箱变及基础、配套10kV电缆 (略) 、1kV电力电缆等,新建10台5.0MW风力发电机组(其中9台满负荷运转,1台限制功率为4.5MW),保持总装机容量仍为49.5MW。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8.*元,占总投资5.22%。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处置以及生态恢复等。 | (1)废气治理措施:施工扬尘采取施工场地周边设置围挡、易扬洒物料等采用密闭篷布覆盖、土方开挖时采用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扬尘防控措施。运营期检修车辆行驶扬尘,采取砾石覆 (略) 、定期洒水、限制检修车辆低速慢行。 (2)废水治理措施: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 (略) 洒水降尘;施工生活污水依托现有110kV升压站内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绿化。运营期不新增工作人员,无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治理措施: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等,通过选用低噪声机械,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减振机座,定期对各类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运输车辆的交通管理,设置限速和禁鸣标识。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机械噪声和空气动力学噪声,风电机组、箱式变压器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加强设备日常维护,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减退使噪声增大。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拆除的旧风机设备(包括风机基础环、支撑件、塔筒等)暂存于旧风机拆除区临时堆场内,由风机厂家回收利用;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变压器废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风机及箱变基础拆除的废混凝土,及时外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运营期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变压器废油等的暂存依托现有110kV升压站内的1座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铅酸蓄电池2年更换一次,及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生态治理措施 优化施工布置,合理规划占地,严格控制施工区域范围,减少地表扰动。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在各施工区设置动植物保护警示牌或宣传栏。合理安排施工期,施工期避开雨季、大风天气等,恶劣天气严禁施工。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临时占地范围的土地使用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