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创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4-2025年度瓯海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封闭式)项目的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2025年度瓯海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封闭式)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http://**)上自主获取(未注册政采云账号请尽早办理,注册流程详见“浙江 (略) —网上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咨询电话:*)。获取(下载)征集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9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CJ-F*
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瓯海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封闭式)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4-2025年度瓯海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封闭式)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4-2025年度瓯海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封闭式),具体征集内容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相关部分。
备注:1、本项目采用折扣报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以《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为基准,以该基准的80.00%为最高限制单价(或最高限制折扣),高于该报价将予以否决,按无效标处理。2、第一阶段采用价格优先法确定入围单位,淘汰率20%,具体淘汰方式详见征集文件相关部分。
协议履约期限:框架协议期限*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协议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框架协议签订前,供应商应应提供拟委派的人员中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2018年7月前取得注册造价师的,等级不限)不少于2人,注册单位应与供应商一致(如不一致,未退休人员须提 (略) 或其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记录;退休人员须提供该人员的退休证明及供应商返聘证明),如注 (略) 的,也予以认可。
(3)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6日至2024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http://**)上自主获取(未注册政采云账号请尽早办理,注册流程详见“浙江 (略) —网上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咨询电话:*)。
方式:潜在供应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征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征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征集文件;仅需浏览征集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征集文件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征集文件)。未依法获取征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征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不予受理。
售价(元):0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09:30(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 (略) (http://**)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9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略) 瓯海分中心( (略) 瓯 (略) 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号楼四楼)/ (略) (http://**)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征集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
(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详见征集文件相关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说明部分;
(3)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的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 (略) (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依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通过“ (略) ”(网址: http://** )实行电子交易(在线投标响应)。潜在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投标前应当完成“ (略) ”的账号注册、身份认证(CA 数字证书申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相关操作指南参考如下:
a.供应商注册(入驻):http://**-settle-front/registry;
b.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biding)
c.“ (略) ”服务热线电话:*。
(5)本项目执行《 (略) 财政 (略)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文件,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 称: (略) 瓯海区财政局
地 址: (略) 瓯海区娄桥行政中心区府1号楼5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刘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幢1501室
传 真:0577-*
项目联系人(询问):单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张建雄
质疑联系方式:0577-*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瓯海区财政局
地 址: (略) 瓯海区娄桥行政中心区府1号楼6楼
传 真:/
联系人:徐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