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赵线(高铁桥至官庄北)段养护改造工程已由 (略) 行政审 (略) 行政审批局关于大赵线(高铁桥至官庄北)段养护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晋行审投资[2024]120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 (略) 行政审 (略) 行政审批局关于大赵线(高铁桥至官庄北)段养护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项目 (略) (略) 管理站,建设资 (略) 财政拨付,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略) 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只能参与一个标段的投标。 3.4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方式,即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5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 (略) 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 (略) 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根据《河北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的通知》和《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以下方
2.2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及规模:大赵线(高铁桥至官庄北)段养护改造工程建设 (略) 东里庄镇及总十庄镇,大赵线(高铁桥至官庄北)段,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起自石济客专高铁桥以南,大里丰村北侧大赵线,起点桩号K44+947.5,起点与北侧已改建的大赵线衔接, (略) 向南,终点位于官庄村北侧,终点桩号K48+515.5终点与南侧已改造完成的大赵线顺接,路线全长3.568公里。沿用本段落 (略) 技术指标,采用双向四车道 (略) 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路面宽度为17米, (略) 进行沥青混凝土罩面修复及标线恢复,厂房门口及道口顺接。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25日,计划交工日期2024年10月25日,计划工期1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为大赵线(高铁桥至官庄北)段养护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分1个标段。 2.4依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本项目采取“评定分离”方式进行定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三个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定标采用票决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只能参与一个标段的投标。 3.4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方式,即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5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 (略) 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 (略) 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根据《河北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的通知》和《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八)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河北省评标专家报酬标准,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或索要高额评标报酬扰乱招标投标正常秩序的按照涉黑涉恶处理。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略) 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 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29 00:00至2024-09-04 23:59(北京时间,下同),在“E招冀 (略) ”、“ (略) (略) ”获取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9-29 09:30 ,投标人应当于当日2024-08-29 00:00至2024-09-29 09: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E招冀 (略) ”、“ (略) (略) ”。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河北省交通 (略) 、中国河北 (略) 、石家庄公共 (略) 、E招冀 (略) 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09月29日9时30分。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按照此项变更相应调整。 (略) 上发布即代表潜在投标人已收悉,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河北省 (略) 、河北省交通 (略) 、中国河北 (略) 、石家庄公共 (略) 、E招冀 (略) 。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河北中洲 (略) 联系人:李鹏 联系电话:0311-* 邮箱:*@*26.com (略) (略) 管理站 联系人:苏萌 联系电话:0311-*。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略) 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电话:0311-*
电子邮箱:*@*63.com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付费主体:投标人/供应商;收费金额(元):1000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略) (略) 管理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洲 (略) |
地址: | (略) (略) 7号 | 地址: | 河 (略) 桥 (略) 35号华夏商务楼3楼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苏萌 | 联系人: | 李鹏 |
电话: | 0311-* | 电话: | 0311-* |
传真: | 0311-* | 传真: | 0311-*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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