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 (略) 感染性疾病楼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江津中医函〔2023〕20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结合《 (略) 感染性疾病楼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 (略) 感染性疾病楼;
项目代码:2212-*-04-01-*。
二、项目法人及工期
项目法人: (略) (略) ;
建设工期:24个月。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选址于江津区津马路458号,项目总用地 6636平方米(9.95 亩),新建感染性疾病楼1栋,框架结构,主体5F/-1F,建筑面积约 15400 平方米(地上5层约9325平方米,地下1层约6075平方米),设置独立发热门诊、肠道门诊、传染病门诊、传染病病房、负压病房、负压手术室等,配备专用CT、B超、洗浆消毒等设施设备。并进行建筑室内外装饰、装修,同时添置完善部分医疗设备和配套设施。通过建设感染性疾病楼,新增传染病床位 200 张。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303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07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39万元,基本预备费621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和自筹。
五、招标核准
见附表。
六、其他事项
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附件: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略)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31日
附件
(略) 感染性疾病楼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 √ | √ | ||||
设计 | √ | √ | √ | ||||
施工 | √ | √ | √ | ||||
监理 | √ |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略)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