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 (略) 决定公开出让一(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 (略) 具体组织实施此次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略) | 建设规模 (平方米) | 宗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宗地坐落 | 容积率 |
PS-2022-001 | ≤ *** .97 | *** .98 | B1-商业用地 | (略) (新城规划区范围内) | ≤1.5 |
建筑密度 |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建筑限高 | 停车泊位 |
≤50% | 详见备注 | ≥10% | 商业用地出让40年,自交地之日计算。 | 24米 | 详见备注 |
起始价 | 9495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保证金 | 3000万元 |
公告开 始时间 | 2022年4月25日9时00分 | 公告截 止时间 | 2022年5月16日15时00分 | ||
备 注 | 1.居住用地按1.5平方米/户的标准配置体育活动场地; 2.规划 (略) ,应结合该 (略) 方案统一考虑; 3.本地块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严格按《彭水新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及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规范要求的指标执行,海绵城市规划条件:地块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7%,年径流污染物去除率不低于50%; 4.本 (略) 有建设活动在建设前必须完成必要的地质灾害评价报告,并在评价安全的前提下方能开展建设; 5.本地块必须先进行专项勘察与整治工作,通过论证确能满足稳定性要求及国家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 (略) 门批准后方可选址定点进行建设。 6.停车位配建指标按《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版)执行 7. (略) 缘石半径的 (略) 方向延伸70米, (略) 方向延伸50米, (略) 方向延伸30米范围内,为限制 (略) 段,路段内确需开口应事先进行交通论证, (略) 门批准后方允许开口,交通,市政,消防等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除外; 8.地块建设应充分利用地理条件和自然资源,结合地形,创造与自然环境有机结合的人居环境,构建有地域特色的多层次建造空间效果,形成富于变化的建筑色彩与天际轮廓线; 9.地块内建筑的高度、形式及体量宜根据功能需求,结合地形特征进行设计; 10.管理用房等配套面积,节水三同时,装配式建筑等按有关规定及文件执行。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4月25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彭水县)(https:/ *** )上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应于2022年4月25日9:00 时至2022年5月16日15:00时到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 (略) (乌江港湾B栋2楼)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缴纳竞买保证金3000万元。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 年5月16日15:00 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2年5月16日17:00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在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 (略) 进行,公告时间内若有2家以上(含2家)申报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 (略) 将择日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日期另行通知;公告时间内若仅有1家申报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 (略) 将以挂牌出让,并通知竞买人在1个工作日内提交挂牌竞买报价单报价,竞买人提交的挂牌竞买报价单报价符合出让文件规定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 (略) 确定竞买人为竞得人。
七、联系方式
出让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规划 (略)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3- ***
联系地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 (略) (乌江港湾B栋2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3- ***
竞买保证金收款单位: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 (略)
账户名: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 (略)
开户行:中国邮政 (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支行
账 号: *** 012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