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园区建发集团:
你们上报的《关于要 (略) 沙县区双山花园西侧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沙自然资地〔2023〕3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园区建发集团上报的《 (略) 沙县区双山花园西侧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以拍卖方 (略) 沙县区双山花园西侧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面积57024平方米,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地,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商业服务业用地40年、居住用地70年,用地期限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二、上述地块具体规划和用地指标按《 (略) 沙县区自然资源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沙自然资规条〔2023〕17号)执行。
三、上述地块拍卖出让工作由区自然资源局与区园区建发集团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此复。
(略) 沙县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