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经济困难失能及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1、项目名称: (略) 经济困难失能及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
3、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 (略)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及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基础照护、探访关爱、健康管理、委托代办、精神慰籍等服务。满足广大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不断提升老年人及家属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500人,每位服务对象每月享受不少于4次,不高于8次上门服务,每次服务时长不少于1小时。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拟完成时限要求:2025年6月30日前。
6、服务标准:合格,受益家庭和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满意度不低于90%。
7、拟采用的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8、项目总金额*元。
*
2024年10月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民政局(本级) 2024年01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