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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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无范本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鄂州机 (略) 二期工程房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ZJCFJ-1标段招标文件 第1号补遗书 招标编号:HBSJ-*GL-* 根据《鄂州机 (略) 二期工程房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ZJCFJ-1标段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款和第2.3款的规定,现发布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是对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提出问题的澄清以及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效力优先于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招标文件修改 1、招标公告2.2款中“合同估算价:*万元”修改为“合同估算价:*万元”。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款的规定,发布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1)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规定收费标准计算出的勘察设计费基准价的95%。 (2)施工费最高投标限价:审定批复的施工图预算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的92%。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1项中“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元”修改为“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元。”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2(14)目中“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元(大写:***万*仟*佰***元整)。”修改为“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元(大写:***万*仟*佰***元整)。”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2(19)目修改为“(19)招标人设置了本项目房建工程施工图预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的设计限额,设计限额为*万元。” 6、合同专用条款4.2款中“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元,由承包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之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按*元和*元两种金额向发包人提交,同时通知监理人。*元的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将其退还给承包人。*元的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24个月后的28天内将其退还给承包人。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以*元的履约保证金承担质量保证。”修改为“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元,由承包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之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按*元和*元两种金额向发包人提交,同时通知监理人。*元的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将其退还给承包人。*元的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24个月后的28天内将其退还给承包人。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以*元的履约保证金承担质量保证。” 7、合同专用条款17.1.1.1目中“其中施工图预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计限额不超过*万元”修改为“其中施工图预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计限额不超过*万元”。 8、合同专用条款17.2.1项中“施工费开工预付款的金额为*元”修改为“施工费开工预付款的金额为*元”。 9、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一览表中第1项修改为:
10、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报价表修改为:
11、本补遗书重新发布本项目招标图纸,本项目招标图纸已本补遗书发布的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湖北 (略) (网址:http://**)上自行下载,并认真阅读。 招标人:湖北交投花湖 (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 (略) 2024年8月16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