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 (略) 农林剩余物家居产品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双峰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738-* 传 真:073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略) 农林剩余物家居产品资源循环利用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
建设地点 | (略) 双峰县经济开发区 (略) 现有实木门厂区内 |
环评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略) 拟在现有实木门厂区用地红线范围内建设农林剩余物家居产品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年生产竹木刨花板600m3,本项目占地面积4374.3m2,总建筑面积9895.95m2,生产车间主要包括仓库及竹木刨花板生产线等区域。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 削片粉尘、刨片粉尘、干燥废气(粉尘及VOCs)、筛选打磨粉尘、铺装粉尘、砂光裁边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后共同通过1根20m排气筒(DA001)排放。 施胶、热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5-2017)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后通过1根20m排气筒(DA002)排放。 生物质锅炉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后通过1根30m排气筒(DA003)排放。 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排水制,雨水依托双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略) (略) (略) ;生产人员内部调剂,不新增人员,未新增生活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现有工程污水处理设施(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噪声: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固废:一般工业固废中木工边角料及粉尘、锅炉灰渣、废包装桶经收集后外售;施胶工序废渣、废活性炭、含胶粘剂废抹布手套、含油抹布及手套、废矿物油和废油桶、废导热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废导热油桶 由厂家运走,不在厂区内储存。 |
(略) 生态环境局双峰分局
2024-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