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新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国营桃城华侨农场: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大新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大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4日
大新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全力做好我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略) 令第394号)、《大新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以 (略) 党委、政府对防灾减灾救灾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地质灾害现状及2024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2023年防治情况及2024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2023年全县共发生39起地质灾害,规模均为小型。共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排查150次,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1场,参加演练人数100余人,开展地质灾害宣传培训5场次,参加培训人数500余人次, (略) 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站点安装。争取 (略) 地质灾害治理专项经费(略)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隐患点+ (略) ”双控管理等。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2024年前汛期(4—6月),大新县降雨量为551.5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多76.5毫米。前汛期各月降雨量与常年同期相比,4月少近2成,5月多近4成,6月多1成。平均气温26.1℃,比常年同期高0.5℃。
期间我县共出现7次强对流天气和11次强降雨。5月以来,强降雨过程多、间隔时间短、极端性突出、落区高度集中,导致部分江河水位超警和城乡积涝。
我县2024年后汛期(7—9月)总降雨量将达400~550毫米,较常年同期少1~3成。8—9月 (略) 发生气象干旱现象。全县平均气温27.5~28.5℃, (略) 偏高0.1~1.0℃。高温日数较常年偏多,阶段性高温热浪过程较多。下半年影响我县的台风有3~4个,较常年偏少。
二、总体目标
以中央专项资金 (略) 财政资金为支撑,按照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向精细化、信息化、现代化发展。 (略) (略) 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为抓手,以进一步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有效减轻灾害风险为主线,突出行政防灾和技术防灾相结合,依靠技术支撑、制度建设和智慧服务,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风险防控能力,推动地质灾害从“隐患点”防灾为主向“隐患点+ (略) ”双控防灾转变。坚持压实责任、齐抓共管,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减轻地质灾害对我县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最大限度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到2024年底,完成4个2023年增发国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工程建设及验收; (略) 的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设备安装及测试运行。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培训、演练,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达到全覆盖,地质灾害常态化工作达到预期值。
三、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略) 令第394号)规定,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按照防治职责分别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县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牵头单位承担,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一)全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根据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将宝圩乡板价村板探屯、宝圩乡板价村下思屯、昌明乡东风村板梦屯 (略) 地质灾害隐患点、宝圩乡 (略) 居委会、昌明乡 (略) 居委会 (略) 地质灾害极 (略) 列为我县2024年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略) ,涉及约1143人的生命安全,要加强对重点预防的灾害隐患点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牵头单位:县 (略)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强化协同联动机制。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形成地质灾害齐 (略) 。严格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有关单位防灾主体责任。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职能,加强与应急、教育、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气象、交通运输、地震等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共同推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 (略) 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排查、巡查、复查,开展监测人员培训,督促施工单位实施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县 (略) 负责地质灾害突发事件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织编制修订我县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专项预案,组织指导协调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略) 置工作。
县 (略) 负责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审批, 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略) 要加强对受地质灾害威胁学校的排查,组织编制学校地质灾害年度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对排查出的学校地质灾害隐患要筹措、安排资金进行治理或组织搬迁,在没有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前,受灾害 (略) 域暂停使用。
(略) 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动员受灾害威胁的群众疏散避灾,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略) 负责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强化专项资金监管,并指导做好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县住房和 (略) 负责 (略) 范围内在建的 (略) 政基础建设工程项目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隐患排查工作并制定防治预案。配合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县 (略) 要按照管理权限划分, (略) 内交通干线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制定交通干线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旅客及车辆安全。 (略) 建设形成的高陡边坡和不稳定斜坡,要责成建设或管理单位限时完成治理。排查中发现险情要及时设立警示牌,并迅 (略) 排险工作。地质灾害发生后,负责组织运送救灾物资。
(略) 负责组织 (略) 内水利工程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 (略) 内规模以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制定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确保水利工程及影响范围人民群众安全,配合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河流基础信息资料,负责做好规模以上水利设施的巡查、排查和监测,对经过分析研判、工程确实不能确保安全度汛的,要立即报告县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将群众转移至安全地带。
县文化旅游和 (略) 负责组织开展 (略) 的排查, (略) 管理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险情,要立即 (略) 旅游活动,并及时组织开展游客撤离、救援等工作。
县 (略) 负责医疗机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地质灾害应急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等工作。
县外事和 (略) (略) 生 (略) 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组织协调灾后 (略) 场供应工作。
(略) 负责 (略) 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开 (略) 作业人员居住地、 (略) 的检查。
(略) 要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及时掌握最新病险水库、地质灾 (略) 、低洼易涝地带等 (略) 的气象信息,及时向当地政府提供针对性预报预警信息。
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负责提供防治地质灾害所需的地震资料信息,对于诱发地质灾害的地震趋势进行监测预测,并将监测预测信 (略) 人民政府。
县水文中心负责水情监测工作。
电信、移动、联通部门负责保障地质灾害应急通信。
各有 (略) 运营主体负责大 (略) (略) 路段地质灾害巡查排查, (略) 沿线政府共同落实 (略) 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人和责任人,有序开展监测治理,保 (略) 安全运营。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 (略) 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隐患点、 (略) 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应急疏散、救援,组织开展农村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三)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基础。配 (略) 自然资源厅更新完 (略) 地质灾害信息管理数据库;高标准完成 (略) 精细化调查,建立隐患点 (略) 三维可视化“一张图”。建立和完善乡、村、屯三级地质灾害双控责任体系, (略) 乡镇落实更新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略) 的防灾责任人,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公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略) 沿线、学校、 (略) 景点、矿山、城市公园、水利工程、交通工程、输变电等重点领域地质灾害隐患点、 (略) 防灾责任人。[牵头单位:县 (略) ;配合单位: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文化旅游和 (略) 、 (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 (略) 运营主体]
(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和避险演练。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继续加强隐患点 (略) 地质灾害防治常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教育主管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安全教育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加 (略) 隐患点 (略) 的各级防灾责任人、监测员、受威胁群众、地质灾 (略) 的工程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等开展全覆盖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培训。县 (略) 、 (略) 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确保遇险时能够安全有序快速撤离。[牵头单位:县 (略) ;配合单位:县 (略) ]
(五)强化地质灾害风险动态排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应联合应急、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旅游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 (略) 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的“三查”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早发现、早预警、早撤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及早消除隐患。对新发现的隐患点要划定地质灾 (略) 范围,未治理的要及时纳入群测群防体系,并同步开展落实防灾责任、监测任务安排、防灾预案编制等工作。对难以确定的隐患,要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确认。一旦发现地质灾害异常苗头和出现极端降雨情况,要及时组织地质灾害易发村屯中可能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安全转移,并加强信息报送等工作。[牵头单位: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 (略) ]
(六)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完善县级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员地质灾害防治“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强汛期和极端天气强降雨地质灾害防范。汛期(4~9月)和其他重点时段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根据气象部门短临强降雨预报针对性加强地质灾害短临预警工作,提高极端天气下 (略) 气象预警频次和精度。配合做好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建设, (略) 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设备安装,进一步提升监测预警科技含量,构建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机制,逐步实现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从“人防”到“人防+技防”的转变。[牵头单位:县 (略) ;配合单位: (略) 、水文中心、 (略) ]
(七)组织实施和管理国债项目。加快对2023年增发国债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财政投资评审和施工单位招投标等前期工作,确保2024年6月底前开工建设,年底前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督促指导项目单位按照申报国债时承诺的事项推动项目建设,各级财政主管部门在资金管理监督、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项目实施和监管等方面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项目实施、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竣工验收、项目管护等全流程监管。[牵头单位:县 (略) ;配合单位:县 (略) 、 (略) ]
(八)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县自然资源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按时完成中央、 (略) 安排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严控工程质量,确保消除地灾隐患。对暂未纳入项目储备库及资金安排且存在安全隐患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各地要做好监测预警和应急排危除险。各地按事权划分要求统筹资金实施中小型地质灾害综合治理;财政主管部门应加强资金监管,按时按进度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要加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在治理过程中不发生二次灾害事故。在巡排查过程中若发现历史已验收治理项目存在客观原因损毁且无法保障防灾功效的应及时进行修复、清理、加固。[牵头单位:县 (略) ;配合单位: (略) 、 (略) 、 (略) ]
(九)做好突发地质灾 (略) 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的原则,严格贯彻执行重大气象信息和重要汛情旱情报告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规定和值班工作制度,并要根据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按照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统筹规划、安排 (略) 的重建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工作,及时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开展突发地质灾害调查并进行科学评估和研判,为抢险救灾、处置地质灾害提供科学依据,避免二次灾害事故的发生。[牵头单位:县 (略) ;配合单位:县 (略) 、 (略) 、外事和 (略) 、地震监测预报中心、电信、移动、联通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 (略)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明确任务和分工,细化工作流程,把防治责任分解到有关部门、乡镇政府、村屯防灾责任人,将责任制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加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资金投入。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力度,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配套中央 (略) 下达补助资金安排专项经费用 (略) 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群测群防、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及突发地质灾 (略) 置等工作。财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国债资金、中央 (略) 补助资金监管,确保按时按进度拨付,专款专用。
(三)加强社会监督,做好检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 (略) 、电视和报纸等媒体上公布接听灾情和险情报告的电话号码,接受社会监督;扎实开展督查及防灾减灾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实现年度防治目标任务。
(四)加强宣传培训,提高防灾意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作为日常宣传工作内容,制作或征订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手册、活页、挂图、动画、影视光盘等各种形式防灾减灾宣传资料,统筹发挥好日常巡查、演练和“黄书包”地质灾害科普知识进校园,利用各种法定宣传日宣传,增强公众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良好氛围。
附件:1.大新县2024年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责任人一览表
2.大新县2024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及责任人一览表
3.大新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4.增发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补助资金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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