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发展改革委: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乌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乌恰县文博馆展陈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恰发改字〔2024〕34号)收悉。经我委与江苏省对口支援新疆克州前方指挥部共同按相关的规程规范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乌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乌恰县文博馆展陈提升项目)为江苏省“十四五”对口支援新疆克州规划内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资金符合援疆计划,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建设名称:乌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乌恰县文博馆展陈提升项目)。
三、项目法人单位:乌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四、项目日常监管单位:克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五、项目建设地点:乌恰县乌恰镇。
六、项目建设年限:2024年-2025年。
七、项目实施内容:对乌恰县文博馆现有展厅布局调整改造,改造面积为6798.71㎡(一层3638.90㎡、二层3159.81㎡),增加声、光、电、红外触控、数字化设计等,增加橱窗展品种类及相关配套设施。
八、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132.*元,均为江苏省对口援疆资金。
九、请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概算及项目建设内容进行施工,并严格按照《江苏省对口支援新疆克州援建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克政办发〔2011〕3号)《江苏省对口支援新疆克州援建资金管理实施方案》(克政办发〔2011〕24号)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抓紧开展项目前期筹备工作,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
2024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